楊蕙如侮辱公務員罪爭違憲24日宣判 法務部:受辱自殺不容小覷

杨蕙如在日本关西机场事件时率网军污蔑驻大阪办事处,法院根据通联认定她是网军业主,下线蔡福明在网路上发文公然侮辱,台湾高等法院依侮辱公务员执行之职务罪各判5月得易科罚金定谳。她认为刑法第140条违反宪法平等、言论自由、比例、法律明确性及罪刑相当原则,声请法规范宪法审查,宪法法庭今公告24日宣判。

本案经言词辩论,原定3月26日宣判,宪法法庭援引宪法诉讼法规定延期。

主张条文合宪的法务部检察司副司长简美慧在结辩时强调,言论自由并非当然高于其他基本权利,也不是公共利益、社会秩序都低言论自由一截。遭判定有罪的言论,包括「你哄干」、「你娘地卡盖盖好咧」、「你不要在那边没懒觉」、「警察又怎样,恁爸连警察都照打啦!干你娘!」这有促进公益的性质吗?这类话本质除了侮辱还是侮辱,有需要受到保障吗?大阪办事处因遭网军攻击,公务员不想被羞辱,留下遗言后自杀,侮辱性言论透过网路推波助澜的杀伤力不容小觑,立法者立法处罚有违反比例原则吗?

立法院前年底删除刑法侮辱公署罪,去年初生效,高院表示,一、二审都认为杨蕙如与蔡福明的犯行都有包含侮辱公署罪,考虑该罪删除,因此刑度略减。高院认为两人随意谩骂,戕害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尊严「实在不应该」。

杨蕙如声请宪法审查,她主张刑法第140条限制人民受宪法保障的高价值政治性言论自由,今日沦为箝制人民表达意见自由的工具,条文欠缺急迫性、特别重要的公共利益,我国却墨守成规执意以严刑峻法介入人民言论自由,有重新审视和检讨的必要。

宪法法庭将杨案并入彰化地方法院申股法官的声请案,声请法官因审理彰化监狱管理员、伸港乡公所建设课长、警员执勤时遭受刑人与人民辱骂三字经、白目,3案分别经检察官以侮辱公务员、侮辱公署、公然侮辱罪起诉,质疑抽象国家法益是否为刑法欲保护的法益?「让人不爽的感觉,不应该成为入罪的理由」法官主张公务员的尊严、国家的威望不应该建立在刑罚上 。

强台「燕子」2018年9月4日重创关西,6日PTT网站有网友贴文批驻日代表处没协助的文章,接着就有另篇「大阪空港疏散事件相关资讯」的爆卦文,替驻日代表谢长廷说项,更批大阪办事处「烂到不行,烂到该死的地步,一群垃圾的老油条,讲难听一点叫党国余孽」。后来被查出挺谢、批大阪办事处的文章是蔡福明所写。

高院认定杨女透过Line「高雄组」群组选特定文章指示成员「带风向」,再由蔡将截图转给杨女,以提供组织工读金,是共同正犯。

「卡神」杨蕙如声称办侮辱公务员罪会让国家负担后续警询、侦查、起诉、审判等冗长司法程序,「耗费庞大司法资源」,反而降低公权力效能,更主张刑法第140条违反宪法平等、言论自由、比例、法律明确性及罪刑相当原则。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