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将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
5月17日下午,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有关负责人介绍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配套政策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陶玲介绍,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从供需两端综合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在供给端,出台“金融16条”、“第二支箭”,优化经营性物业贷款政策,推出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房企纾困再贷款、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在需求侧,下调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政策下限,引导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行,降低存量首套房贷利率。为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新增5000亿元抵押补充贷款额度,支持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完善住房租赁金融政策体系。
近期,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这是中央结合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国人民银行抓紧认真贯彻落实,立足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管理职能定位,推出以下四项政策措施:
一是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预计将带动银行贷款5000亿元。
二是降低全国层面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将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从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从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5%。
三是取消全国层面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首套房和二套房贷利率均不再设置政策下限,实现房贷利率市场化。
上述首付比例、房贷利率政策调整后,各地可因城施策,自主决定辖区内首套房和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和房贷利率下限,也可不再设置利率下限。
四是下调各期限品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调整后,五年以上首套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85%,可更好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住房需求。
陶玲表示,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指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抓好政策落实落地,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