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法院“鉴定调解员” 注入解纷新力量
今年以来,江苏扬州法院司法技术团队积极延伸鉴定职能,联合鉴定专家化身“鉴定调解员”,将司法鉴定与纠纷调解相融合,以专业技术优势成功化解多起矛盾纠纷,获得当事人认可。
让纠纷止于鉴前
“我就要看看这是不是老鼠咬的。”在邗江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位阿姨嚷着要申请鉴定。这位阿姨要起诉物业公司,表示因物业公司管理不当,导致家中进入老鼠,咬坏沙发,而物业公司则认为沙发是业主饲养的宠物狗咬坏的。所以阿姨提出申请,要求对沙发损坏成因进行鉴定。长期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刘恒在审查材料时发现,被咬沙发价值不过数千元,而鉴定费用将远高于沙发价值,而且即使鉴定结果为老鼠啃咬,其与物业管理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也很难界定,启动鉴定很有可能达不到化解矛盾的效果。进一步了解案情后,刘主任发现申请人不惜代价要鉴定,带有跟物业公司赌气的成分。找到问题症结后,刘主任向当事人释明了鉴定利弊,建议申请人放弃鉴定,不再继续扩大损失;同时希望物业公司主动协助申请人解决好家里的鼠患问题。在刘主任的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阿姨也撤回了鉴定申请,矛盾得到了有效解决。
让纠纷止于鉴中
经开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邻里纠纷诉讼案件中,原告赵某因主卧墙体漏水与被告邻居丁某产生纠纷,原告申请对漏水原因、维修方案及经济损失等进行司法鉴定。案件承办法官多次组织调解,但因双方当事人对漏水原因及损失金额存在较大分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启动鉴定后,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法官助理居宸对案件研判后认为,按照正常鉴定流程,需就漏水原因、修复方案及工程造价作至少三个类别的鉴定,会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鉴定费用也将高达数万元,有可能超出解决漏水问题的实际支出。如能“以鉴促调”,能够避免当事人产生更多的损失。为提高说服当事人的成功率,居宸邀请了某鉴定机构的专家就漏水原因进行初步勘验。经现场查看,鉴定专家认为原告主卧墙体漏水原因与被告家可能无直接因果关系,如需明确原因,需进行不少于两次以上且每次间隔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放水实验才能得出结论。为了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居宸现场做起了当事人工作:“你们小区房龄在15年左右,漏水原因复杂,鉴定费比处理漏水花的钱都要多。‘邻居好,赛金宝’,你们各退一步,矛盾也就解决了。”双方当事人当场表示不再继续鉴定,愿意以调解方式处理纠纷。
扬州中院司法鉴定处负责人表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人员有“熟悉鉴定、了解法律”的优势,司法技术人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能让当事人对鉴定成本和结果有更加合理的预期,有利于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的成功率。
据悉,为进一步发挥司法技术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扬州法院正在逐步建立6个大类、13个小类、首批聘请80余人的司法鉴定专家库,涵盖建设工程、法医临床、会计审计、房地产评估等常见鉴定领域。下一步扬州法院司法技术团队将与鉴定专家联合发力,积极推行“鉴定调解员”工作模式,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注入新的专业技术力量。(范菲菲 董嗣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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