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到1500万赎金活活烧死肉票 凶手逃20年被逮最终判决曝光

要不到赎金将肉票活活烧死,逃亡20年被逮判处无期徒刑(示意图,达志影像)

蔡峰宗因觊觎邻居家中的金钱,21年前伙同友人巫秋标等人绑架邻居的儿子勒赎1500万,对方无法筹出款项,巫秋标在电话中呛声「留着办后事」,随即将肉票活活烧死,巫逃匿20年后落网,最高法院依掳人勒赎而故意杀人等罪将他判处无期徒刑确定。

判决指出,蔡峰宗因需资金周转,获悉李姓邻居其子家境富裕,2001年11月间与李德荣、巫秋标、吴荣福、欧秉宏等人,共同商议绑架掳人勒赎事宜,2001年12月中旬起至隔年1月间,多次驾车跟踪李的儿子。

2002年2月21日吴荣福驾驶福特汽车,搭载蔡峰宗、李德荣及巫秋标,同至台南市东区中华东路2段203巷附近埋伏,李在当天上午9点多开车行经埋伏地点时,吴荣福即驾车碰撞制造假车祸,并趁李下车理论时,由巫秋标、李德荣以强暴方式将对方推入菱汽车之后座。

吴荣福随即驾驶该车离去,李德荣、巫秋标在车上以银色胶带缠蒙李的双眼,复以尼龙绳绑住李的双脚及双手,驾车至高雄市燕巢区四林路高铁工地后,搜括李随身所携提款卡1张,并逼问其提款卡密码,复胁迫李以其所有之行动电话,联络其家人付赎金未果。

吴荣福提领李所有之1万5000元现金,巫秋标两度胁迫李以其所有行动电话联系其父交付赎款1500万元,经对方应允在1、2小时内筹钱后,巫秋标、李德荣三度向家属打电话勒赎未果,吴荣福、李德荣及巫秋标随即强押李前往阿公店水库。

后来,再度联系李父筹钱,惟因对方在电话中表明无法筹出款项,且要求降低赎款为10万元,致惹恼巫秋标,即在电话中向李父表示:「(10万元)留着办后事啦」。

巫秋标以汽车之后座及右前座之安全带将蒙住双眼、捆住双手及双脚之李固定在后座,再与吴荣福取来干叶放置在车内,李德荣则将1瓶柴油泼洒在车内及车外,另1瓶则放置在驾驶座旁,点火后将之丢入车内,迅即引燃强烈火势,李当场被火烧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