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家住淡水的员工到石碇复职 人力派遣公司官司再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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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派遣公司的李姓女子因被不当解雇后,打官司胜诉定谳,但公司却要家住淡水李女北市双溪区、石碇区复职,不让她回原来的工作地点,李不同意又遭公司终止雇佣关系,她提告后,台湾高等法院维持一审认定,判她胜诉。

法官确认李与公司的雇佣关系存在,且公司从从2019年4月1日起至李女复职日止,按月给付2万4000元薪水,并须到李女复职日止,按月给付金钱行政院劳动部劳工保险局设立之李女劳工退休金个人专户

一二审都认定,李女原本被派遣到位于台北市信义区的银行工作,遭解雇后打官司胜诉后,公司改派她到新北市双溪区卫生所及新北市石碇区卫生所担任资料处理人员职务,但工作地点离原上班地点及李女的住处新北市淡水区甚远。

法官表示,人力公司当时仍有位于北市中山区大安区、新北市淡水区之职缺可提供,却要李女到双溪区、石碇区复职,有违诚信原则,判令公司须让李女复职并按月给付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