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吃紧主管不调整女警深夜值勤致流产 林燕祝吁检讨女警权益

▲市议员林燕祝指出,女警业务吃紧主管苛刻不调整,女警深夜值勤致流产,她吁黄伟哲市长全面检讨女警权益。(图/记者林东良翻摄,下同)

记者林东良/台南报导

台南市议员林燕祝15日自由发言时踢爆,台南市某分局交通分队苛刻员警,员警长期受到不友善的待遇,女警怀孕向主管反应想要调整工作勤务没有下文导致流产,另名女警产后需要哺乳,请求微调勤务时间,却遭主管变相增加业务量压榨女警,林燕祝吁检讨女警权益。

林燕祝说,更有员警欲请假陪伴身体状况不佳的父亲遭刁难、没有女警专用的独立空间、9名女警共用2个置物柜等状况,要求黄伟哲市长全面检讨,改善女警的更衣备勤空间,重视女警的权益,不要让类似的憾事再次发生。

林燕祝指出,目前任职于某分局交通分队的女警,2024年9月25日,女警的先生就告知单位主管,太太因为怀孕因素,欲调整上班工作时间与方式,但当时主管回复说要再让他想一下,因为队上有另一名同事前阵子因公受伤,无法承接车祸案件,交通分队人力有点吃紧,一直没有做处理。

10月5日女警仍然强撑上完晚上7时至隔天早上7时的深夜勤务,直到10月6日,女警因业务过于繁忙身心已经不堪负荷,临时请病假在家休息,安胎休养期间却不幸流产,11月10日才回来上班。另一名女警则是因为家有未满1岁的新生儿需要哺乳,向主管请求微调上班勤务时间,不会因此影响分队的业务运作,主管却以变相增加承接车祸案件的方式压榨女警,女警最后请求人事室协助,调至内勤。

林燕祝说,该分局交通分队每人平均所受理的车祸案件数在台南排名前3,这位流产的女警身体状况本来就不佳,但是工作态度非常尽责,根据宪法第153条规定,妇女儿童从事劳动者,应按其年龄及身体状态,予以特别之保护,且警政署也有函文要求各县市警察机关,员警有特殊原因(如怀孕…等)者得暂时转调内勤工作,授权各服务单位主官,视实际状况需要调整其勤务内容及工作项目,也不宜指派妊娠或哺乳期间之女性公务人员,于晚上10时至隔天早上6时之时间内工作。她说女警服外勤工作和男警一样,同样要深夜值勤,这样对怀孕女警来说负担太大,相较内勤处理业务,上下班正常比较能够得到保障,她呼吁单位主管安排勤务时应以员警的身体状况作为优先考量。

另,林燕祝提到,她在上周所接到产后护理之家照护疏失导致刚出生未满月的嫩婴于送急诊发出病危通知并住进加护病房的案件,心急的家长为了保留监视器画面等相关证据,10月11日凌晨至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受理后就备案了事,并没有明确说明保全证据与保障家长权益的方式,家长以为拿到警察局的这张受理案件证明单就是完成报案手续,导致错过保留完整监视器画面的时间,警察局、社会局与卫生局处理态度消极,10月11日当天警察局通报社会局家防中心,家防中心在当天也同步通报护理之家主管机关卫生局,并明确告知嫩婴状况已发出病危通知,卫生局承办回复稽查时间安排在10月14日,没有把这个案件当作紧急事件来处理。

林燕祝进一步说,经她了解,这家产后护理之家可以说是照护疏失的惯犯,在社群网路上就能看到民众的检举列出了九大罪状,包含护理人员照顾比例不足、婴儿照护粗糙、清洁程序缺失等情况,罄竹难书,她要求市府可以依照护理人员法第29条罚缓,并对该产后护理之家做出废止其开业执照的处分,未来对于产后护理之家,要加强稽核并且严格执行,以弥补松散的法令对于妇幼保护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