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趁检查袭胸母女 受害童未满14岁 医改会促卫生局调查

今有媒体报导,一对母女2022年间就医,医师明知女童未满14岁,竟利用检查心脏的机会,在儿童超音波室内徒手对女童袭胸得逞,接着对母亲说心脏问题可能与遗传有关,对母亲检查时再度下手。(示意图:shutterstock/达志)

今有媒体报导,一对母女2022年间就医,医师明知女童未满14岁,竟利用检查心脏的机会,在儿童超音波室内徒手对女童袭胸得逞,接着对母亲说心脏问题可能与遗传有关,对母亲检查时再度下手。医改会表示严正谴责,过去幼儿园发生猥亵案,民众都希望公开园所名称、犯嫌姓名,此案不应云淡风轻处理。《医疗机构医疗隐私维护规范》已明定检查时应安排「适当人员」陪同,呼吁卫生局展开调查,民众就医时也可主动提醒要有第三方人员或护理师陪同。

「对儿少猥亵,就这样轻飘飘带过。不公布医院、不公布医师姓名、继续看诊,这样可以吗?」。医改会董事长刘淑琼指出,幼儿园发生猥亵案,民众希望公开园所名称、犯嫌姓名,让家长避坑,但此案的医师、医院都隐名。同样行为发生在老师叫「狼师」,而发生在医师却云淡风轻处理。实际上,根据《儿少法》,第49条、97条,若调查属实,是可公布姓名的,这位医师是对儿少下手,不可以就这样过去。

门诊《医疗医疗隐私维护规范》自2009年至今已实施十余年,却仍有人恶意利用医病权力不对等,做出诊间不当侵害,甚至对儿童下手,医改会对此严正谴责。该行为不仅可能让未成年人对医疗系统失去信任、在心理、身体界限和自我价值产生长期影响,造成难以回复的创伤。倘若当事人没有家长陪同,又或家长没有在诊间遇到同样遭遇,在揭露性骚上所面临的挑战也会更高。

卫福部颁布《医疗机构医疗隐私维护规范》中,已有明订医疗机构应注意病人隐私,诊疗过程的特殊检查及处置,应依病人及处置之需要,安排「适当人员」陪同,且有「合适」之医事人员在场,并于检查及处置过程中随时观察、注意隐私之维护。刘淑琼呼吁卫生局展开调查,了解医院当时有无护理师在场、医院如何避免再次发生。

刘淑琼表示,病患或民众对医师都是信任的,医院也有义务保护民众的安全。发生这种事,是医院与医师对病患「信任的背叛」。过去妇团曾做过调查,在不愉快的触诊经验中,以生殖器官与胸部触诊为大宗。医改会建议民众,就医时,如有涉及隐私的检查或处置,可主动提醒医师要有第三方人员或护理师陪同,若院所未能配合,也可当场表示拒绝,以保护自身安全与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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