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成台劳的台湾劳工!

网友捡到了这张工资单,「白领」看了很黯然。(图/取自网路

数字人54013

一堆大厂放弃大陆而回到台湾设厂不是没有原因的,毕竟大陆现在规定要给劳工的,林林总总加起来比正常一个基层台湾劳工的薪资还要多。

新的派遣法草案出炉,放宽派遣劳工限制,新派遣法明订派遣工与正职员工需同工同酬,拥有平等使用工作场所内各项设施、共享福利权利。派遣工若超时工作、遭性骚扰等,现行规定只罚派遣公司,未来派遣公司与要派企业都要受罚…

要是能同工同酬不就表示在也没有正职的劳工了吗?难道人力派遣公司不必赚?

原本一个企业雇用一位正职劳工假设需30K,还享有应有的福利,照新派遣法这逻辑,要不是人力派遣公司或企业想变术公益团体无酬帮助人的话,那么有可能同工同酬吗?

一样30K的情况下,人力派遣公司要赚钱的关系,不可能和企业协商30K给派遣劳工,因为这样变成企业还要另外付出一笔金钱给派遗公司,所以当然是从30K里面拿出一笔给派遣公司,久而久之有可能会和劳委会主委潘世伟形容一样正职会愈来愈多,但相信每位正职劳工领的薪水也是和派遣劳工一样,让我们不管是派遣劳工或正职劳工一样都是受委屈的那一方,不然就是减掉原本该有的福利给正、派遣劳工。

▼《重庆商报》在19日C17版报导了「秒杀白领」的民工工资单。(图/取自《重庆商报》)

自从政府22K专案实施后,派遣工会减少的原因并不是企业雇用了大批正职劳工,而是雇用了大批22K专案的人或开始用22K雇用员工。有些企业或许不是22K,但后来雇用的人薪资明显会比之前的少,或者福利变少,可能有人会就这段话说,做久点的人当然福利较好、薪资较高,可是不少企业前、后两批的人可能相差不到三个月就有差别了。

现在政府摆明为了企业而一且剥削劳工,光减税,劳说只减个1%而企业不止,还享有电价租税优惠科学园区最早是要给企业研发、创新而给企业租税优惠,却变成企业变相扩厂、量产的好地方

政府也没魄力叫企业加薪,几个财团说了句,成本会增加会考虑外移时,政府就停止加月薪动作了、连电价也是…但政府已给企业多少福利?

现在政府总是怕企业外移,而给企业福利,却不怕人才外移…

光一个劳退新制本来是按工资6%提拨,一堆企业则是用基本工资去提拨 (当有劳工申诉,企业提供给政府的资料是…基本"工资"加上一堆奖金名目,所以用基本「工资」提拨并不违法),导致劳工可能做了25年,劳退帐户才30万,而这政府无法管,因为有漏洞

劳基法30条:劳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每二周工作总时数不得超过八十四小时。前项正常工作时间,雇主经工会同意,如事业单位无工会者,经劳资会议同意后,得将其二周内二日之正常工作时数,分配于其他工作日。其分配于其他工作日之时数,每日不得超过二小时。但每周工作总时数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漏洞)。

又依劳基法32条规定可延长工作时数,一天不得超过12小时,一个月不得超过四十六小时。但是一些企业现在有做四休三、一班12小时的上班制度…四周就192小时、一个月就216小时小时或228小机…碍于劳基法并未规定有四周、或月的工时规定…只要不违反单周48小时或双周48小时以及每月延长之工时不超过46小时都不违反劳基法,但劳委会不知吗?

台湾劳工在这么高的工时下、薪资低的情况下、政府又给企业的优惠下,难道不会人材外流…或者一堆人到国外打工吗?

今天是政府自己创造了以后变成劳力输出国的台湾!

作者数字人54013,台南,某客运员工。ET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