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钱包遗失报案!劣警套出提款卡密码盗领9万9000惨了
桃园市26岁林姓员警去年8月处理菲律宾移工钱包遗失案,却套出提款卡密码,盗领9万9000元。事发后他被火速免职,桃园地方法院依侵占职务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财物罪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向公库支付15万元、义务劳务240小时,可上诉。(赖佑维摄)
桃园市26岁林姓员警去年8月处理菲律宾移工钱包遗失案,却向移工套话提款卡密码,盗领9万9000元。事发后他被火速免职,桃园地方法院依侵占职务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财物罪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向公库支付15万元、义务劳务240小时,可上诉。
桃园地检署调查,林男先前在中坜警分局中坜派出所担任警员,去年8月17日上午9时,处理不详民众拾获菲律宾籍移工钱包。11时许,移工到派出所报案遗失钱包时,林竟基于侵占职务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财物的犯意,明知道钱包是移工所有,仍仅受理报案,却不返还该钱包。
林男还趁机套话,问出移工提款卡密码后,到超商提款机领出9万9000元。移工18日发现帐户存款被提领而报警,调查后发现林男所为,林男坦承犯案,3天后随即被警方免职。
法院认为,林男身为执法人员,不思廉洁自持、恪尽职守,竟为图私利,侵占职务上所持有非公用私有之财物,且非法盗领9万9000元,已危害官箴并减损公务机关执法的威信,所为殊属不该,应予非难。
但法院考量林男坦承犯行,也与移工和解,赔偿1万5000元。依公务员侵占职务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财物罪,处有期徒刑2年,褫夺公权3年。缓刑5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应向公库支付15万元,向指定之政府机关、政府机构、行政法人、社区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机构或团体提供240小时义务劳务,可上诉
中坜警分局表示,秉于「不掩饰、不庇纵、不护短」之态度,主动报请桃检检察官指挥,并以贪污治罪条例移送侦办。经调查犯罪事证明确,违法情节重大,依考绩会决议予以免职。
不过林男此举让不少同事讶异,指林男平常勤务认真,家中经济状况不错,无法理解他怎么会做这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