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法擬勞動專章 520後送政院
医疗环境不仅女医怀孕被迫值夜班,主治医师工时也长期被诟病,卫福部于二○一九年将住院医师纳入劳动基准法保障对象,并设有工时保障相关配套,但却疏忽主治医师,让主治医师成为医疗体系中「最劳苦」的一群,卫福部已在医疗法中草拟劳动专章,将于五二○新内阁上任后送交行政院。
卫福部医事司副司长刘玉菁表示,医疗法劳动专章于二○一九年已草拟版本送入行政院,因众多条文与劳动部相关法规连动,退回调整,近期已完成调整后的草案版,后续将送交行政院。
刘玉菁表示,二○一九年草拟的医疗法劳动专章重点内容,比照劳基法要求医师在同一医疗机构或体系服务时,年资应该合并计算,借此保障医师调动的权益;职灾补偿也在草案中明订,补偿金额以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最高以劳工退休金条例中,所定劳工退休金月提缴工资分级表采最高级距计算,退休金及医疗业务风险保障,也于专章中明订。
刘玉菁表示,卫福部当时以尊重医师专业自主,给予医疗所需弹性为由未将医师工时列入专章订定,最新的草案内容还未定案,待确定后才会对外公布。
不过此次草拟条文中,有针对医师怀孕状况做一规范,医疗机构因病人照顾需要,考虑医师身心、体能状况,经医师本人同意后,可安排妊娠期间女性医师,于午后十时至隔日六时合理工作,如未经同意排班,将开罚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锾并限期改善,拒不配合者可按次开罚。
「目前性别平等工作法已有规定怀孕女性医师应受的保障内容,不是等到劳动权益专章才能保护。」刘玉菁表示,相关规定也与医院评鉴连动,如有第一线医师遇到违背意愿夜间工作的情况,可向所在县市劳动局申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