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尚未完全解封 劳动部:劳资会议可用视讯方式进行

劳动部指出,目前疫情尚未趋缓,劳资会议利用视讯方式进行。(图/记者余弦妙摄)

记者余弦妙/台北报导

劳动部今(13)日指出,在疫情尚未完全结束之前,事业单位可以依据「事业单位召开劳资会议应行注意事项」的规定,采取视讯方式举办劳资会议,首先应经劳资会议决议通过,其次应确保会议的进行达到足堪辨识程度,且会议全程皆足使所有人员得共见共闻

劳动部表示,劳资会议是劳资沟通重要管道之一,依照「勞资会议实施办法」的规定,勞资会议至少每3个月举办1次,在疫情期间,为避免群聚感染,事业单位可采取视讯方式召开劳资会议。

而事业单位以视讯方式进行劳资会议,要注意「足堪辨识」、「共见共闻」两项规范,让会议进行周延;如果事业单位没有在前一次劳资会议决议通过采视讯方式举办劳资会议,可在本次劳资会议开会通知中,说明会议将采视讯方式进行,并在视讯会议开始的第一案议决通过,本次劳资会议即能以视讯方式继续进行。

劳动部补充,事业单位大多采规律性每3个月举办1次劳资会议,其中「至少每3个月举办1次」的计算方式,已有弹性解释,事业单位于成立劳资会议后,得采自订每 3 个月周期,并于择定的周期内至少召开 1 次以上之劳资会议。例如事业单位规划每季召开劳资会议,第2季劳资会议若已在4月举办,第3季劳资会议可选在9月底前召开即可,事业单位可视营运状况适度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