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預法成功調解增 善用調解機制化解醫療糾紛

2025部健康台湾永续论坛邀请再生医学与细胞治疗中心副执行长陈崇桓(左起)、中华民国医师公会全国联合会副秘书长林工凯、台湾医事法律学会理事长张朝凯参与,并提出观点。记者叶信菉/摄影

医护离职屡上新闻版面,今年牙医学系分数更首次超越医学系,年轻世代不愿从医,从医者不愿至急重症科别任职,背后原因除值班压力、薪资待遇外,医疗纠纷也是关键因素。台湾医事法律学会理事长、中华民国高雄医学大学北区校友会理事长张朝凯说,医纠一旦发生,「病人倒楣,医师也不幸」,大家都不乐见,去年上路的「医疗事故预防及争议处理法」(简称医预法),可透过调解机制,让医病双方各退一步。

张朝凯表示,他担任双北卫生局、地检署医疗纠纷调解委员,有时病人希望医师道歉,但医师总认为「我又没错,何必道歉?」他也举调解案件,一名糖尿病人因治疗后控制不佳,突发眼内炎,又错过黄金治疗时间,因此不幸发生医疗纠纷。他告诉医师,「你该做的都做了,把治疗费用退给病人就好」,亦与病人说,「这样提告未必会成功,且要花费许多裁判费,何必呢?」双方终顺利和解。他才发现,原来大部分医疗纠纷,都是沟通不够完善导致。

医疗事故「去刑化」在国内讨论多年,卫福部提出医预法立法,盼以沟通关怀、争议调解、预防除错三原则处理医疗纠纷。

中华民国医师公会全联会副秘书长林工凯说,过去各界对医疗事故态度多强调究责,意外发生后,先假定医疗院所、医师有过失,但医疗纠纷源自医疗伤害,而医疗伤害是医疗进步不可避免的「副产品」,也是医疗先进国家共同面对的问题。

林工凯表示,医预法去年上路,施行前每年调解案件约五三○件,施行后增加至八三○余件,成功调解比率约四成,由法院、地检署移送调解案例,约占二成。他强调,医预法调解具法律效益,经调解后,民事案件终结,刑事案件不得提起告诉或自诉,盼医预法可落实「不责难的病人安全文化」,也呼吁医学教育中,应纳入医疗事故预防及沟通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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