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舆论施压潜在捐赠者有违伦理

李铭杰

阵子新闻提到,一名八岁的女孩罹患急性淋巴白血病,好不容易找到可能的潜在捐赠者,但潜在捐赠者反悔,使家属相当难受。此外周大观基金会表示,至今已有十七名癌童因潜在捐赠者反悔而丧命。

器官捐赠涉及的伦理议题中,最重要的即是尊重自主原则,也就是器官捐赠前,潜在的捐赠者必须完全了解器官捐赠流程,并在出于自主意思,且未受到外界威胁压力前提下捐赠自己的器官,即使做出决定后,仍可在任何时候撤回器官捐赠的决定。若是根据以上的原则,周大观基金会所透露的讯息即欠缺详虑。

民众透过新闻媒体得知,过去有十七名癌童因潜在捐赠者反悔而丧命,部分民众或多或少会将癌童丧命的原因归责至反悔的潜在捐赠者,此时潜在捐赠者必承受舆论压力,已违反了未受到来自外界压力之前提。而其他潜在器官捐赠者接受此类讯息后,可能因为良心谴责,或是担心外界舆论压力下,最终做出违反真正意愿之决定,不仅违反自主原则,也失去了器官捐赠美意

有些人认为,这些最后一刻才反悔的潜在捐赠者行为不可取,笔者并不认同。这些潜在捐赠者之所以会反悔,显然同意捐赠前的知情同意过程是有瑕疵的,这些潜在捐赠者所接受的资讯有所不足,或是在某些情况下(例如遭人施压等),当时的决定非出于完全自主意愿。若将这样的责任归属潜在捐赠者身上并不合乎伦理,因为该检讨是器官捐赠前的知情同意流程。笔者肯定周大观基金会过去的贡献,但对于可能造成潜在捐赠者压力的论述应更加谨慎,以免有违反伦理之疑虑。

作者 李铭杰,台大博士生。以上言论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网友参与,投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