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房贷不宜超过所得3成
▲银行业者提醒,房贷支出不宜超过收入的3成,以免负担过重。(图/记者林信男摄)
日前最新调查显示,台北市房价所得比超过15倍、新北市则以12.67倍分别夺下世界第一、第三高,成为另类的台湾之光,同时,双北市的贷款负担更高达5-6成,银行业者建议,房贷月付金最好不要超过所得的3成,避免负担过重。
内政部营建署日前公布2013年第4季房价负担能力指标统计,数据显示有房贷的民众,平均每月所得的35%以上需用来支付房贷;若置产地点在台北市或新北市,每月房贷支出更是高达所得5-6成,对一般民众而言的确是不小的负担。
台新银行资深副总经理苏晋川建议房贷族,应时常检视家庭所得与房贷支出比例,房贷月付金最好不要超过所得的3成,以兼顾各项开销支出与基本生活品质。同时民众也需留意贷款宽限期,避免负担过重。
苏晋川表示,房贷族可透过房贷健检,衡量自身财务状况,评估是否提前还款以减轻房贷压力,或者透过房屋转贷整合负债,降低贷款月付金,将房贷转为理财工具;对于在购屋后额外的资金需求,如添购家具、筹备子女教育基金等等,都可与银行洽询,以灵活运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