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方税制打房 学者示警:用错工具

学者认为,避免民众「囤房」是中央政府的施政目标,却要用地方税制来达成中央目的,根本是用错政策工具。图为大台北地区房地产。(本报资料照片)

囤房税2.0修法大斗法,税率将再调高,部分版本一举拉升至10%;国立政治大学财政学系名誉教授曾巨威认为,避免民众「囤房」是中央政府的施政目标,现在却要用地方税制来达成中央目的,不仅打破租税权力的平衡,也同步削弱地方权限,最后陷入中央、地方对税率「高低喊价」的窘境,曾巨威警示,政府根本是用错政策工具,囤房问题恐将「无解」。

政大地政系退休教授张金鹗表示,课囤房税有助打房,拉高投机门槛,同时拥有课空屋税的效果。不过张金鹗直言,修法将囤房税率调再高,但若税基低,效果将大打折扣,现在的房屋评定现值与巿价就有相当大的差距,房屋税主要挹注地方政府财源,可用于推动在地重要建设,如何合理拉高税收,这部分需地方政府自我觉醒。

囤房税从1.0演变2.0,曾巨威表示,代表1.0的政策效果不好,现在中央政府想削弱地方权限、强制实施差别税率,不仅违背地方税制的本质,也造成中央与地方权力失衡与冲突,中央的政策目标,要靠地方税赋来达成,这将会是很矛盾的过程。

政府要解决囤房导致房价高涨,利用租税工具、增加课税,一定可以达成目标,不过,曾巨威主张由中央自行制订一套全国统一的囤房税赋工具,税率从头到尾由中央决定,并完成执行,地方税制则归地方,由中央政策来压抑民间囤房的问题。

对于拥有多间房屋加重课税,曾巨威建议,政府在制定囤房税时,应该要把具体目标厘清楚;举例来说,若政策目标是居住正义,多屋囤房就应该以「空屋」多寡为课税的依据;若为避免投资客囤房、炒房,则是制定5户、10户等,给予不同级距的课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