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 國土署提醒落後縣市快跟上
国土署指「永续提升人行安全计划」落后县市应加快工程进度。示意图。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国土署今天表示,内政部去年与交通部推动「永续提升人行安全计划」,持续协助地方政府办理,其中,苗栗县、彰化县、云林县、屏东县、花莲县及澎湖县等县市完工数未达一半,应加快工程进度。
内政部国土管理署透过新闻稿表示,去年与交通部共同推动「永续提升人行安全计划」,补助地方政府针对路口行人安全设施改善、改善人行道、校园周边暨行车安全道路改善计划、行人及高龄友善示范区、减少路侧障碍物、提升非号志化路口安全等,提升行人通行环境品质及安全。
国土署说明,针对799处行人易肇事路口核定案件,国土署权责改善的601处,目前已改善329处路口,预定在年底前全数完成改善。因危险路口的改善工程,须经在地沟通,掌握用路人使用情形,同时依肇事资料分析事发原因等,提出精确且有效的改善方案,再借由工程施作达到改善目的及效益,以有效提升用路人安全保障。
国土署表示,后续将持续协助地方政府办理改善工程,并要求执行落后县市加速赶办。其中,苗栗县、彰化县、云林县、屏东县、花莲县及澎湖县等县市完工数未达一半,应加快工程进度。
国土署指出,针对人行环境改善案件,有部分县市至今仍尚未完成劳务发包作业,包括基隆市、桃园市、新竹县、苗栗县、台中市、彰化县、云林县、嘉义市、嘉义县、屏东县、台东县及澎湖县等,提醒县市政府应加速赶办。
国土署强调,针对「永续提升人行安全计划」已在7月31日截止第2次提案申请,提案审议会议已全数召开完毕,正在汇整审议委员意见;另请提案数不佳的县市,应积极盘点辖内地区人行环境改善需求,并在下一期踊跃提报改善计划,以利人行环境的建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