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人夫人妻离家」除罪草案3个月急喊卡! 小三小王还是要关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大法官宣告通奸除罪化后,《刑法》和诱有配偶之人脱离家庭原本也要除罪化,但引起部分卫道人士不满,为了避免争议法务部决定暂缓,最新版本仍维持刑罚,最快在立法院本会期就能排审。

▲和诱、略诱除罪化急喊卡。(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与本文无关)

《刑法》第240条规定,和诱未满20岁男女离家庭或其他有监督权人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和诱有配偶之人脱离家庭者亦同。如果发现配偶不回家,或和第三者跑了住在外面,当事人即便没有抓到通奸的证据,也可以主张小三、小王触犯「和诱有配偶之人脱离家庭」,告上法院让他们负担刑事责任。

不过,随着大法官宣告通奸除罪化后,「和诱有配偶之人脱离家庭者」也将除罪,并在今年7月送交行政院审查。根据《自由时报》报导,由于修改草案删除「和诱有配偶之人脱离家庭者」这一条,「未满20岁男女」也改为「未成年者」,引起部分卫道人士不满,法务部紧急喊卡,决定暂缓除罪,不删除条文,目前草案已在8月送至司法院会衔,9月间无异议通过,并在本月5日送回行政院,之后将与民法等38部法律一起送交立法院,有望赶在立法院本会期内排审。

▲大法官解释通奸除罪化。(图/记者林敬旻摄)

事实上,相关议题自5月29日司法院大法官做出《释字791号解释》时,就掀起部分族群反弹。当时法务部曾解释,如果小三和小王诱发已婚成年人脱离家庭,只要已婚者是出于自己的意志,就无法认定侵害已婚者权利,也不该罚小三和小王。

如今修法草案的最新版本急转弯,后续会如何发展,各界都等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