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形文化資產半數未提修復計畫 文化局:有需求再提出

大稻埕私人市定古迹陈天来故居。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

台北市主管市定古迹、历史建筑等有形文化资产有537笔,居全国之冠,但是遭审计报告指出,在公告之后有301处未曾依文资法提出修复再利用报告,公有69处建物属待修复。文化局回应,文资法未规定期限内提出计划,而是有需求者,提出计划并经过核准,才会进行作业。

审计报告指出,台北市推动文化资产保存及活化,112年度编列2亿3千多万元预算,补助办理公私有文化资产修复、永续保存,不过,其中公告的市定古迹、历史建筑及纪念建筑有521处,但是公告后有301处、近58%未提修复再利用计划。

其中,其中产权为公有者有140处,也有69处建物属于待修复。建议要优先补助办理修复再利用计划机制,避免文资后续有修复需求却无修复依据。

此外,依照国家文化资产网资料显示,文化局部分历史建筑或市定古迹公告的建议地点、开放参观资讯未符合现况,应该要检讨后改善。

文化局回应,文资法并未并未规定须于一定期限内提送修复及再利用计划,而是如有修复或再利用需求时,由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提出计划经审查核准后,再进行修复及再利用作业。

文化局说,针对有修复需求之文化资产,本局从108年建立「台北市文化资产辅导平台」,委托专业团队积极辅导所有权人,了解文化资产相关办理程序、宣导修复及再利用的必要性及提供补助机制等。

同时,文化局每年也办理管理维护访视,走访台北市文化资产,提供所有权人相关管理维护及修复建议,另外,由于文资数量高居全国之冠,市府编列相应的经费支持,114年共编列1亿3700万补助经费。

文化局补充,虽然文资法在修复及再利用计划未有强制性,但是112年底提出尚有69处待修复的文化资产,目前有半数已进入修复及再利用计划撰拟及审查程序,积极推动文资保存维护作业。

见证北台湾茶业历史的大稻埕陈天来故居被列为台北市有形文化资产。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