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夕照列文化资产? 文化局:不符合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反淡桥护夕阳阵线、爱淡水阵线及多名艺文人士28日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表达诉求,他们认为淡水河口夕照有一定的历史背景和文化意义若盖淡江大桥将阻断夕阳,希望能将淡水夕照列为文化景观,但之前曾多次向新北市文化局提报却都被否决。

▼淡水夕照是否列为文化景观有争议。(图/取自中华民国交通观光局)

新北市文化局文化资产科长曾继田在记者会上表示,民间团体一直把淡水河口和淡水夕照相提并论,这可能不太正确,因为在沙仑也同样看的到淡水夕照。至于将淡水夕照列为文化景观,曾继田回应,淡水夕照是自然现象,而文化资产保存法施行细则对文化景观的定义为「神话传说之场所、历史文化路径宗教景观、历史名园、历史事件场所、农林渔牧景观、工业地景、交通地景、水利设施军事设施及其他人类与自然互动形成之景观」,两者并不符合,若将夕照列入文化景观,将会无人管理

与会的文化部文化资产局副局长粘振裕说,淡水文化其实不是只有保存夕阳和河口,而是维护整个景观,对此个案文化部不宜介入,只能行政指导,已建议新北市在回复申请案时,应先经新北市政府古迹历史建筑聚落及文化景观审议委员会讨论再决定。

粘振裕表示,各县市在2005年文化景观纳入文资法管理时就有不同解读,文化部有相关研究,将会对各县市说明。行政院环境保护署环评大会今年6月审查淡江大桥环差报告,拟定淡江大桥将于明年底动工预计最迟在民国109 年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