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天女婿當車手頭 判緩刑

已故的余天二女儿余苑绮(右二)丈夫陈鉴(右一),因涉嫌当诈团车手头,遭新北地院判刑2年缓刑5年。记者林伯东/摄影

法院认为,陈无前科、坦承犯行,当庭赔偿三名被害人共一六五万元,获被害人原谅达成和解;同样无前科、认罪且达成和解的张云祥判刑二年,缓刑五年,庄雅妃判刑一年八月,缓刑四年。涉案最多的李富雄判刑五年八月,蔡建国判刑二年。

不少法界人士认为「判太轻」。因陈鉴是负责收水车手头,不是基层车手,「不可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新北地检署起诉时对陈鉴求处重刑,并认为他个人经手七二四点五万元,对于法院判缓刑,将在收到判决后研议是否上诉。

检方今年六月起诉指出,陈鉴所属诈团分工为三层,首脑张云祥、庄雅妃,将各被害人区分不同上下线,分头指挥陈鉴、李富雄、蔡建国担任一、二层车手头,收取车手李富雄、涂佑颉、林乃仕、张正岱、蔡金燕收回的诈骗赃款。

全案共起诉陈鉴、李富雄、蔡建国、张云祥、庄雅妃、涂佑颉、林乃仕、张正岱、蔡金燕九人;涂佑颉、林乃仕、张正岱、蔡金燕等人自始认罪,本月初简易判决完毕,陈鉴等五人昨天宣判。

一名资深检察官说,法官判决未考量「名人效应」,会给外界参加诈团「会认错、有钱赔,就没事」的错觉,也是泼了政府「全力打诈」冷水。

律师郑伊钧则认为,法院缓刑附带条件如义务劳务、法治教育根本不痛不痒,至少应要求陈鉴比照和解,再支付同等、甚至更高金额给公库,「才会让他会痛、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