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亿元高资产客户新财管方案!开放8金融商品 18家银行可申请
▲金管会针对上亿元高资产客户推出新财管方案,目前有18家银行符合审查申请资格。(图/记者袁茵摄)
为吸引台商资金回流,金管会今(30)日宣布,针对上亿元高资产客户推出新财管方案,放宽8项金融商品及服务,但会采取「差异化监理原则」,订定银行申办业务标准,将分二批次受理、核准,目前有18家银行符合审查申请资格。
金管会银行局长庄琇媛表示,「银行办理高资产客户适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务管理办法」已完成预告程序,这次修正的重点有4个,首先是调整「可投资资产」及「净值」的定义,以适当反映可投资资产价值;其次为增订银行应定期评估客户可投资资产价值的控管程序;第三为放宽自营买卖外国债券信评的规定;最后是纳入鼓励银行「引资揽才」机制,主要是配合政府招揽香港人才的政策。
庄琇媛进一步指出,银行想开办新财管方案的业务,须符合「财务、业务健全性」与「具备一定规模的财管业务基础」等标准,若以今年6月的半年报来看,初步审核只有15家银行符合申请资格,加上新增「引资揽才」机制,则多3家银行符合资格,。
整体来看,初步审核共有18家银行符合申请资格,其中5家公股行库、4家外银子行,9家民营银行,同时也要建立「商品适合度制度与风险揭露」、「商品审查与监控」、「对境外金融商品发行机构的责任」、「数位金融服务的内控、安控与防弊措施」、「风控与行为规范」五大管理机制共5大管理机制。
此外,金管会将导入「资深经理人问责制度」,因此在银行申办这项业务时,将对负责本项业务的高阶负责人进行面谈,说明办理这项业务的愿景与承诺,希望在业务执行上,建立责任制度。
金管会这次将分二批次受理、核准,第一批受理申请期限为9月15日,预计今年第4季公布审查结果,第二批申请受理期间则为明年2月,预计于明年第2季公布审查结果,后续则将视这项业务的发展及银行的办理情况,受理业者申请。
因应高资产新财管方案,金管会开放8项金融商品及服务,包括银行发行的外币金融债券可连结衍生性金融商品或为结构型债券;银行可以信托或兼营证券自营的方式提供前项的商品;DBU可以兼营证券自营业务的方式与高资产客户买卖境外结构型债券;国银或证券商的海外分支机构或转投资公司可发行境外结构型商品;OBU可对高资产客户提供台股衍生性金融商品;高资产客户投资外国债券可不受信评的限制;可依银行自订规范办理境外结构型商品审查程序;依高资产客户需求提供金融商品或顾问咨询服务。
庄琇媛说,这些松绑措施,除了让银行能够依照客户的需求,自行开发多元化的金融商品,提高金融商品的研发能力,而不再只是扮演「通路商」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