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会4年祭出10亿 助都市原民建聚会所、文化传承场域

原民会今年起实施为期4年、总共10亿元的计划,只要县市政府提出申请并审核通过,将建置「原住民族族群主流化友善空间」,例如原住民族人聚会所或文化传承场域。(本报资料照片)

都市原住民人数越来越多,却没有足够的空间可以交流或举办祭仪等文化活动,原民会今年起实施为期4年、总共10亿元的计划,只要县市政府提出申请并审核通过,将建置「原住民族族群主流化友善空间」,例如原住民族人聚会所或文化传承场域。

原民会主委曾智勇表示,居住在非原住民族地区的族人比例已占原住民族总人口数50.21%,然当前都市地区相关文化传承场域的公共服务设施,不如原住民地区完备,显见族人对于空间的需求更迫切,故原民会提出4年共10亿元的「建置原住民族族群主流化友善空间计划」,打造都市地区原住民族文化传承场域。

民进党立委苏巧慧表示,都市原住民需要像在故乡一样的场所聚会、活动,所以高楼或室内都不适合,宽阔的地方尤佳,方便族人跳舞、祭祀,乐见原民会执行「建置原住民族族群主流化友善空间计划」,有助于建置族人的聚会所。

苏巧慧指出,新北市南靖部落河岸地每年举办聚会,但河滩地要建置原住民族聚会所恐怕难行,中山桥下适合射箭、跳舞跟聚会,同时间区公所清洁队也在使用,究竟申请建置原住民族族群主流化友善空间的用地条件为何?

曾智勇指出,本计划属于竞争型计划,由地方县市政府向原民会提出,申请建置原住民友善空间的土地必须是公有地。

原民会公共建设处长刘维哲补充,原住民族族群主流化友善空间是族人聚会所或传承文化的场所,族人们可以在聚会所交流,原民会的服务据点也可以进驻,文化传承场所则开放族人办祭典、体育竞技等,不过个人或团体不能申请计划,只能由县市政府提出,经原民会审核通过,由原民会及申请的县市政府一起出资建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