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10余件绿能案正常审核中 蓝营、无党议员支持暂缓发放绿能案同意函

云林县政府拟暂缓核发绿能设厂同意函,16日云林县政府表示目前约有10余个绿能案审核中。国民党议员李明哲、无党籍议员黄文祥均支持暂缓。(本报资料照片)

云林县政府近日针对绿能发电发函经济部,希望纳入总量管制、统一审查作业规范,否则拟暂缓核发绿能设厂同意函。16日云林县政府表示目前约有10余个绿能案审核中,承办人员坦言有点压力,但不影响作业。国民党议员李明哲、无党籍议员黄文祥均支持暂缓,认为把配套措施订定清楚,才能创造中央、地方、业者3赢局面。

云林县政府拟暂缓核发绿能设厂同意函引发各界关注,县建设处表示,县府主要权责是核发「地方主管机关同意函」,若地目、土地容许符合规定,基本上都会核发。承办人员坦言,有些绿能业者对法令不熟,因此会请民意代表出面协助,便有些压力;另外,反对绿能案民众来县府抗议,也会有压力,「耐心沟通大多可以解决」。

建设处说,目前约有10几件绿能案依程序审核中,与早期最颠峰的20余件相比,减少约一半,主要原因是适合的土地愈来愈不易取得。

每案平均审核时间在2至3个月,因为发放同意书前,还会同农政、交通、水利等单位,了解案场是渔电共生或是畜牧场太阳能等不同型态,以及周边交通、排水相关事宜。

云林县议会国民党团总召李明哲表示,他支持县府暂缓核发绿能设厂同意函,因为中央的绿能政策还不够完善,目前绿能供应并不稳定,无法作为主要能源,只能定位为替代能源。且中央为快速发展绿能,订定的相关法令太过宽松又不够明确,种种考量,应暂缓绿能开发的脚步。

云林县议会诚信联盟政团召集人黄文祥认为,中央有必要拟订主管机关同意函审查作业规范,让各地方政府有所依循;总量管制也可减少绿能案对环境生态、农业发展的不良影响,避免民众陈情抗议,因此他认同暂缓核发绿能设厂同意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