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3000公顷低地力区要种电? 张丽善要求「实质会勘」

云林县沿海云林县估计有3000公顷被纳入低地力绿能发展区,县长张丽善要求实质会勘,中央不能自己在办公室画图。(周丽兰摄)

农业部及经济部规画在云林县沿海台17线以西的低地力农地作为「绿能发展区」,县长张丽善表示,这些被中央画的3000多公顷低地力区,在国土计划都是农业发展区,她要求画为低地力区的土地要实质会勘,中央不能坐在办公室「自己画图」。

张丽善表示日前农业部、经济部人员到云林县报告台17线以西的低地力区将画为绿能发展区,大多是位于麦寮、台西、口湖、四湖,采渔电共生或农电共生进行,她认为此事不能草率进行。

她表示,首先「低地力」的定义有争议,中央以水稻公粮收购标准画定,无法反应实地状态,先前农委会(目前农业部)定义「不利耕作区」时,这些被画为低地力的土地当时并未被画入。

张丽善说,她告诉农业部、经济部人员,不要他们只是画画地方就要配合,她要求必须实质会勘,云林县政府一定会出席,陪同看看是否真的符合种电标准,中央不能这样自己一直画。

她举例,若按照现行低地力标准,口湖乡的万善爷庙广场也能种电,到时是要怎么集合人、牵水状、放水灯?

张丽善表示,她先前提出一地两用、地尽其利的原则,结果中央就用这个概念推农电、渔电,她担心绿能业者未来会在一片很好、很大的田中央租地种电,以致原本租地养殖的渔民被迫擡高租金或放弃养殖,将严重冲击青农返乡。

张丽善说,绿能业者在沿海找地装设太阳能板已引起不少抗争事件,民众屡找县府抗议为何核发许可?县府公务人员依法行政,只要不违法就核发,若低地力绿能发展区政策上路,势必引起更多抗争,云县府未来也会严格把关绿能业者动工前是否召开说明会,出席人员都要确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