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反弹低地力种电 能源署计划决暂缓

经济部能源署8月到云林县口湖乡勘查低地力地区,8成土地仍在种植,图为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

云林县口湖乡、四湖乡、台西乡今年被农业部画设3871公顷「低地力地区」拟作为光电发展区,云林县府严正抗议,要求能源署逐笔会勘,8月到口湖乡会勘发现8成都还在耕作而停止会勘。县长张丽善2日表示,能源署对于云林县所谓「低地力」发展绿能计划在8月会勘后已暂缓。

民进党籍云林县议员蔡孟真昨质询张丽善,口湖乡有2574公顷土地被画入光电区,包括不利农业经营区、渔电共生先行区、绿能专区,面积占口湖乡近1/3,令乡亲很恐慌,县政府应成立专案小组提出对策挽救口湖乡。

蔡孟真说,她不是反对太阳能,而是要做在对的地方,口湖乡9大养殖区在地方努力多年下,终于看到产业与观光的曙光,1/3拿来种电势必对口湖乡造成极大冲击,希望张丽善落实「光电3不3要」原则。

张丽善答复,自从农业部在云林县画出3000多公顷低地力地区,她就向中央反映要云林兼具粮食安全又配合中央能源政策,是互相矛盾;她要求能源署逐笔勘查低地力农地,8月间到口湖勘查发现8成土地都在耕作。

她说,能源署原订会勘口湖、四湖、台西,但看完口湖土地后,得知其他土地也都是国土计划的农一、农二土地,继续会勘也没什么意义,计划暂时喊卡。县府会再向中央反映民代、乡亲的忧心,呼吁中央从长计议农渔业大县未来的发展,「不要以能源政策之名行破坏农渔业之实」。

云林县府建设处长李俊兴指出,建设处将于能源署第11次工作小组会议提出是否需要那么广大的面积施作渔电共生?以及反映绿能政策要如何在有秩序的条件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