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男向老母讨钱 竟持刀撞门、恶意纵火 法院裁定羁押
云林县田姓男子因向母亲要钱不成,涉嫌恐吓居服员、伤害居服员主管,甚至放火烧毁自己母亲住处物品,9日云林地检署认为田男涉《刑法》恐吓、伤害等罪嫌提起公诉,借此确保居服员与其母安全。(本报资料照片)
云林县一名田姓男子因向母亲要钱不成,涉嫌恐吓居服员、伤害居服员主管,甚至放火烧毁母亲住处物品,检警今年6月将田男缉获到案,讯问后认为犯罪嫌疑重大,有反复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及危害家庭成员之嫌,向云林地方法院声请羁押获准。云林地检署日前侦结,认为田男涉恐吓、伤害等罪嫌,予以提起公诉,借此确保居服员与其母安全。
云林地检署表示,田男今年6月18日想进入其母亲彭女位于云林县二仑乡住处索取金钱,竟持刀撞门,并吼叫要求屋内徐姓居服员开门,居服员不从,田男竟持刀向居服员恫称「以后不要再来工作」,居服员心生畏惧立即报案,并通报李姓主管到场。
田男见李姓主管到场,拿石头丢掷大喊「要骑车撞死你」,随后骑车冲撞李姓主管,导致李姓主管倒地,双手肘擦挫伤。警方据报到场,田男又对警用巡逻车丢掷木棍,造成巡逻车前保险杆及引擎盖受损,随即骑乘机车逃逸。
田男逃逸后,隔日再至云林县二仑乡某水果摊找到母亲,索钱未果后恐吓母亲要放火烧房子,当日以香烟引燃汽油,放火烧毁其母住处客厅的家具等物,险酿大祸。
云林地检署强调,台湾已迈入高龄社会,居服员为高龄长者、失能者的好帮手,为确保居服员可以在安全无虞的环境提供服务,就此类恐吓、伤害居服员的案件,将从严从重侦办,让居服员能安心为高龄长者、失能者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