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为一例一休辩驳 劳动部:全世界没有任何国家采用2例
劳动部力推的「一例一休」新制引来外界不少批评,据劳动部所提出的书面报告,若劳基法改为「每周2天例假」的话,即使同事请假,要协商休例假者出勤代班也算违法,「且全世界没有任何国家采用每周2天例假。」
根据劳动部书面报告,周休二日制度采取「1例1休」是现阶段最务实可行的做法;根据现行的劳动基准法第36条关于「例假」的规定,「劳工每七日中至少应有一日之休息,作为例假」,除了发生天灾事变或突发事件,即使雇主愿意加倍发给工资,也不能要求劳工在例假日工作。
但若劳基法采每周2天例假,未来即使同事请假,要协商休例假者出勤代班也算违法,劳资间几乎没有合理运作空间,难符合劳雇需求和企业运作。
劳动部更强调,全世界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劳动法令,采每周2天例假立法;为兼顾「1例1休」、落实周休二日制度,劳动部在配套措施中,提出「提高休息日出勤工资计算标准」,并将「休息日出勤时数纳入延长工时总数计算」,盼借此可使雇主要求劳工休息日出勤时,更加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