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传曾在香炉旁小便 无辜男竟遭活活打死
屏东县余姓男子前年听说陈姓男子在牡丹乡某间庙宇的香炉旁小便,他竟殴打陈男更拿铁椅子狠砸对方,致陈的肋骨骨折刺破肺,送医因气血胸死亡,一审依伤害致死罪将余男判刑8年,二审认为量刑太轻改判10年,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2018年10月23日傍晚6点多,37岁的余男在庙宇附近的小吃店与友人饮酒时,他听说陈姓男子在庙内便溺,误以为对方尿在香炉内,气得找陈男理论,将对方殴打在地,并用脚踹胸、背部,陈因叫骂回击,他拿社区活动中心的铁制椅子,将陈男活活打死。
屏东地方法院将余男判刑8年,但高雄高分院认为,他见陈男受伤倒地,仍未将陈送医救治致使对方伤重不治死亡,他的犯罪情状非轻,且余男犯后仍未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赔偿或取得谅解,改判刑10年,案经上诉,遭最高法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