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脚踏3条船!脸书放闪小三小四为「老婆」 躲过刑责却被民事法官抓包
▲高雄一名男子脚踏3条船,在脸书上放闪称妻子为「大老婆」,另2名女子为「老婆」。(示意图/视觉中国)
高雄市经营洗车厂的阿铭(化名)脚踏3条船,被妻子发现控告通奸罪后,竟在脸书上称妻子为「大老婆」,而另2名女子均为「老婆」;检方误以为妻子已宥恕而处分不起诉,却逃不过民事法官的法眼,判处阿铭与2名女子连带赔偿百万元定谳。
判决指出,阿铭结婚16年,与妻子分别在2016年6月和9月间生下子女,因经营洗车场结识了小美(化名)和小琪(化名),彼此坠入爱河多次一起约会出游,其妻子完全被蒙在鼓里,而他还在脸书放闪,公开有非婚生子女、以及和小琪的恋情。2018年间,阿铭的妻子发现丈夫偷吃2女,怒对他提出刑事妨害婚姻告诉和民事求偿,请求3人连带赔偿75万元的精神抚慰金。
阿铭在法庭上指称,妻子一直都知道他们3人是男女朋友关系,否认有侵害配偶权。他还说,妻子默许同意他们发生性行为,却拖到106年12月才提起诉讼,请求权已罹于时效。
据了解,检方开庭调查,以阿铭脸书张贴公开妻子、小美和小琪的照片,文字称呼妻子为大老婆,其余2人则为老婆等理由,认定交往均征得妻子同意,罪嫌不足,躲过刑事责任。
然而,民事法官审里却觉得案情不单纯,阿铭脸书原本所写的文字,仅有阿铭经营洗车厂、销售汽车用品及出游的照片,至于称呼大老婆和老婆的文字,是他在被控妨害婚姻后才加上去的,认为阿铭有想规避刑责的意图,同时查出请求权并无消灭,因此判处他和小美应连带赔偿40万元;和小琪则连带赔偿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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