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领行政院案》抗争者提8件自诉告警察 全判无罪确定

抗争者在司改会律师支持下,共提起8件自诉案控告警察,法院都判决无罪确定。本报资料照片

占领政院引发的驱离冲突,抗争者在司改会律师支持下,共提起8件自诉案控告警察,虽然法院都判决无罪确定,但带头闯入行政院抗争的魏扬等人不须负刑责。

太阳花抗争活动律师团对员警提起的刑事自诉案中,最受瞩目的是前立委周倪安等37人因攻占行政院遭驱离受伤,自诉时任总统的马英九、行政院长江宜桦及警政署长王卓钧、辖区台北市警中正一分局长方仰宁,涉嫌杀 人未遂等罪。

该案缠讼逾6年,台北地院最初认为事证不足,两度程序驳回,经台湾高等法院撤销发回确定后,直到2019年北院更二审才进入实体审理。

北院更二审合议庭审结后认为,马英九、江宜桦、王卓钧虽认 同警方执法立场,但手段是否符合比例原则,是由各区负责的分局长按现场状况决定,3人没有直接指挥,也未下令「限时驱离」,不构成犯罪,后来自诉人放弃上诉,全案无罪确定。

周倪安自诉前台北市警局长黄升勇伤害、杀人未遂等罪嫌,历审也认定黄下达驱离命令是依法令所为,具备阻却违法事由,判他无罪确 定;另抗争者对不知名员警、分区指挥官薛文容及杨鸿正等人提告部 分,法官都判无罪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