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計程車載客一公里收120元未按表收費 被罰9千虧大了
依规定计程车都会把费率运价贴纸张贴在车内显眼处。图/彰化监理站提供
不跳表收费,计程车司机惨了!彰化县一名乘客从彰化市火车站搭计程车到议会附近的东民街,距离仅一公里,司机却未按跳表计费,到目的地后要向乘客收120元,却不知乘客已录影搜证,事后向监理站检举,监理站依「公路法」裁罚司机9千元罚锾。
以往不少非都会区县市的计程车经常不按跳表收费,而是以议价方式收费,彰化监理站日前接获乘客检举,他从彰化火车站搭车到东民街,距离仅一公里,若按跳表收费可能仅百元,但司机却未按下跳表收费,他即录影存证,果然司机到达目的地后直接开价120 元,他付了钱后,也向监理站举证检举。
彰化监理站表示,彰化地区计程车费率依据彰化县政府公告收费标准调整,起跳运价为1.25公里85元,续跳运价每200公尺加收5元,延滞计时若车速每小时5公里以下累计每60秒加收5元。
若司机未按表收费,可依「公路法」第77条裁罚9千元以上9万元以下罚锾,虽该司机后来表示对该趟车已无印象,并否认有喊价载客,但因检举事证明确,彰化监理站仍依法裁罚司机9千元罚锾。
彰化监理站表示,若遇驾驶未依规定收费或其他不当行为时,民众可记下车号、搭车时间、上下车地点及驾驶姓名,并检附搜证照片、影片等详细资讯向监理站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