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赞高市无所畏惧 环保署夕称日月光停工理由薄弱
日月光K7厂日前被高雄市环保局勒令停工,原本环保署在21日白天,还高度肯定市府的作法,发布新闻稿大赞是「无所畏惧」,但到了晚间态度却大转弯,直指停工8大理由均显「薄弱」。对此,市长陈菊也发出声明指出,他们基于各种明确的「证据」,必须做出这个的决定。
环保署在昨天上午,除了发新闻稿指出,针对他们推动的「环检警结盟」,破获彰化电镀厂偷排有毒废水污染农田案,不只收押犯罪人员,并由环保单位裁决停工,各地方政府在执行污染稽查方面,也一改过去3次才停工的作法,堪称无所畏惧。
环保署还特别点出高雄市政府20日经过深思熟虑,认定日月光情节重大命令停工,已将他们在前一日,「提示」该府新事证所显现的前后矛盾纳入考量,并做了停工范围和理由及用辞遣字上的必要调整,可以更有把握面对对方的诉愿或诉讼挑战,像这样站稳脚步、毋枉毋纵的作法,「环保署予以高度肯定」。
这番赞美的话才不到一天的时间,环保署晚间又发布新闻稿撇清,这次次日月光停工处分是高雄市政府环保局下达,不服的话须向市政府诉愿,若再被驳回可直接到行政法院诉讼,「与环保署无关」。
环保署进一步解释, 市府的8大停工理由,除了故障不报备、未停产或降产而继续排放外,其他部分「均显薄弱」,因为这些都是平日稽查或发生前就可处罚,甚至要求改善的违规,不必累积到成为重大污染再来勒令,「造成环保、经济及劳工三输的局面。」
尽管认为8大理由薄弱,但环保署仍补充,日月光案只要有1项符合停工要件的事证成立,就可命令停工,这是市府在后续诉愿或诉讼中要守住的底线。但面对业者恶意偷排、蓄意设置暗管,环保署则说,第一次发现就可命其停工,不可手软等到第三次,「会累死稽查人员」。
对此,高雄市政府也特别发声明强调,环保局依法做出日月光停工的决定,对他们来说是个「沉痛的决定」,由于业者排放未符合标准的废水,以及在采样槽加入自来水稀释,企图规避稽查的行为,造成后劲溪的污染,基于各种明确的证据,必须做出此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