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灿出庭「坚称未收贿500万」质疑违法监听 12/30再度开庭

▲前海基会董事长郑文灿遭桃检起诉后,今天首度出庭。(图/记者沈继昌摄)

记者沈继昌/桃园报导

前海基会董事长郑文灿被控贪污遭桃园地检署起诉,法院今(19)天首度传唤郑文灿出庭,他除提出长达5千余字的答辩状,强调自己无罪外,更坚称自己并未收受500万元贿款,也质疑检方取得的监听资料是否合法。承审法官廖奕淳最后宣布12月30日上午9时30分再度开庭。

郑文灿首次开庭今天上午在桃园地院第14法庭召开,郑文灿在辩护律师陈永来、钟维翰与何祖舜陪同下进入法庭,3位律师均来自司法界,分别为前法官与检察官转任律师,桃检则由主任检察官吕象吾、公诉检察官邱健盛、陈宁君莅庭,承办检察官陈嘉义也列席旁听,承审法官则是廖奕淳独自审理。

郑文灿在庭讯上否认检方起诉内容,更提出超过5千字的答辩状,逐一反驳检方起诉书中对都市计划流程、规定的认知,并强调,尽管自己在侦讯中已明确告知仍未获采信,相关案情均依法行政丶决策,其中多数为内政部营建署主导,不是他一个人说了就算,且都是市府同仁们共同商议后的决策。

▲前海基会董事长郑文灿遭桃检起诉后,今天上午在桃园地院第14法庭出庭。(图/记者沈继昌摄)

此外,也针对检方侦讯同案被告廖俊松、廖力廷、侯水文等人监听译文提出质疑,强调根据通保法第18条之1规定,监听其他案件所取得的内容,不得作为证据,更质疑检取得监听译文做为起诉内容是否合法,辩方律师也相继提出质疑,也希望检方能提出辩方律师希望提供其余共案监听光碟内容,以作为下次庭讯攻防参考。

主任检察官吕象吾则回应,所有监听译文、起诉书内容,包括原始侦讯录音档等证据没有保留都已呈给院方,辩方律师团提出需要,可由法院提供参考。

▲前海基会董事长郑文灿今天首度开庭,庭讯后离开法院。(图/记者沈继昌翻摄)

法官廖奕淳则针对郑文灿收受廖俊松赠送500万元过程,详细询问时间、地点,郑文灿则回应,印象中察觉廖俊松私下拜会后留下黑色纸袋,其中装有500万元,强调已归还廖俊松儿子廖力廷,法官再追问,郑与廖之间是否有私交或借贷关系,郑文灿则否认,强调2人系因华亚重划案而结识,日后有因市长选举或地方活动有几次碰面,算不上有私交等语。

由于院检辩三方相互诘问后已逾中午,法官在取得双方同意下,宣布将于12月30日上午9时30分再度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