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灿贪污案今再度开庭 爆违法监听疑云!检辩将再激辩
▲前海基会董事长郑文灿涉贪案,今年10月7日院方召开第九次准备程序庭,郑文灿出庭前不发一语步入法院。(资料照/记者沈继昌摄)
记者沈继昌/桃园报导
前海基会董事长郑文灿涉贪案10月7日进行第九次准备程序庭时,检辩双方对本案是否违法监听相互辩驳且争执不下,新任审判长潘政鸿以「我说了算」停止双方激辩,要求检方2周内提出相关监听侦查报告,再由法院认定是否具有证据能力。全案今(9)日上午召开第十次程序庭辩论,将勘验廖峻松父子侦讯光碟与相关笔录内容。
桃园地院上次召开郑文灿第九次程序准备庭,新任审判长潘政宏负责合议庭接续审理,受命法官田时雨、陪席法官则为蔡旻颖等新合议庭,原本欲针对桃园市府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林口工五工业区扩大变更都市计划办理进度」市长专案报告会议音档纪录进行勘验。但审判长潘政宏开庭前请检辩双方先详阅院方准备厚达五十余页会议纪录逐字稿,如对内容有疑义再提出讨论,提供双方约30分钟阅读后再开庭,减少冗长勘验会议纪录,此举果然让检辩双方减少可能衍生的烟硝味。
但检辩双方休息后重新开庭,辩方律师施宣旭、钱建荣与钟维翰先后向庭上主张,不合法监听内容不可作为证据,指检方在监听廖姓父子涉嫌行贿市府某公务人员身分嫌疑人时,对廖姓父子监听内容,意外发现廖姓父子监听内容扯上郑文灿,进而违法监听追查郑文灿涉嫌收贿,但基于「一人一案一票」原则,检方应另向法院声请监听票,才能使用该份通讯监听,再由地检署另案向法院申请监听票,辩方主张检方违法另案监听,最高法院曾有明文规定说得很清楚,质疑检方所有的监听内容都没有证据能力。
列席检方主任检察官吕象吾与公诉检察官邱健盛则提出辩驳,监听廖俊松父子时是发现他们涉嫌向公务人员行贿,但不确定是哪位公务人员,经监听追查才发现是郑文灿涉嫌收贿。本案如同监听诈骗集团一样,追查出有多名被害人遭诈,是不可能再个别签分另案调查。
审判长潘政宏听取检辩双方争执,欲中止检辩彼此激辩,一度以「我说了算」,请求检方在两周内提出本案全部声请监听报告内容,法院许可裁定公文等供法官考量再做进一步处理,同时以给双方作业,希望双方能按时缴出。
院方裁定今天上午10时召开第十次程序庭辩论,鉴于出庭关心人士可能比预期人数多,可能商借国民法庭开庭,同时宣布今天将勘验廖俊松父子等重要证人相关侦讯光碟,届时可了解是否有更多突破性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