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國會職權修法有重大瑕疵 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行政院长卓荣泰今天说,国会职权修法昨天生效,但考量修法程序有重大明显瑕疵,规范内也有诸多违反宪法权力分立原则等情形,行政院将声请释宪及暂时处分,届以维护自由民主宪政秩序,及保障民众基本权利。
行政院发言人陈世凯说,行政院法规会下午2时将协同委任律师递状声请释宪以及暂时处分。
卓荣泰今天在行政院会,针对立法院职权行使法修正条文、以及刑法增订第5章之1章名,以及刑法第141条之1修正条文提起宪法诉讼、暂时处分做出提示。
陈世凯在行政院会后记者会转述,卓荣泰说,今年5月28日立法院通过国会职权修法相关条文,行政院曾提出覆议但未获立法院通过,国会职权修法法律已于6月26日生效。
卓荣泰表示,考量修法程序有重大明显瑕疵,抵触宪法第一条揭示的民主国原则等问题,规范内也有诸多违反宪法权力分立原则、违反法律明确性原则、正当法律程序原则、比例原则,且侵害民众基本权利等情况,为维护宪法,以及宪法增修条文建构的自由民主宪政秩序,保障民众基本权利,行政院有必要依照宪法诉讼法第47条第1项规定提起宪法诉讼。
卓荣泰表示,为避免宪法保障的人权及公益遭受难以回复的损伤,同时也向宪法法庭声请暂时处分,在宪法诉讼判决做成前,暂时停止相关条文适用。
卓荣泰说,提出宪法诉讼绝非反对国会改革,而是希望国会改革合法合宪,透过宪法法庭判决,维护权力分立的宪政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