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被抓咬!台中狠男塑膠管活活打死貓星人 判拘役還罰25萬

台中林姓男子不满妻子认养的猫「圆圆」抓咬他,竟拿水管、拖鞋痛殴活活打死牠,法院一审仅依违反动物保护法判他拘役40日,检方不服上诉主张漏掉谕知并科罚金。二审指出,违反动保法第25条处2年以下徒刑,并科20至200万元罚金,撤销改判林拘役40日、并科25万元罚金,全案确定。

检警调查,林男2022年6月29日在家时,因不满妻子认养的猫咪「圆圆」抓咬他,一气之下竟拿塑胶水管、拖鞋等物痛殴,当场把猫打到重伤奄奄一息,后来妻子惊觉异状赶紧带去动物医院,但圆圆仍因严重内出血死亡。

台中地院一审简易庭认为,林男犯行明确,有检起诉卷证可佐,依动物保护法故意伤害动物致重要器官功能丧失罪,判林男拘役40日,得易科罚金4万元。

检察官不服上诉,主张简易庭就认定事实虽无违误,但判决主文漏掉谕知并科罚金、并科罚金易服劳役标准,认为原审判决有违背法令之违误,请求撤销改判。

台中地院二审合议庭指出,动物保护法第25条规定,宰杀、故意伤害或使动物遭受伤害,致动物肢体严重残缺或重要器官功能丧失,处2年以下徒刑,并科20万以上200万元以下罚金,原审确实漏掉并科罚金,认为检方上诉有理由。

合议庭审酌,林男故意伤害猫只,造成最终死亡严重结果,其罔顾、轻蔑动物生命,考量他犯后坦承等一切情状,撤销改判他拘役40日,并科罚金25万元,拘役得易科罚金、罚金得易服劳役。

台中林姓男子不满妻子认养的猫「圆圆」抓咬他,竟拿水管、拖鞋痛殴活活打死牠,被判拘役40日,还要罚20万元。示意图(与本案无关)/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