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区国税局:业外损失不能认列抵税

财政部中区国税局表示,企业经营本业及附属业务以外之损失,或家庭费用,及各税法规定之滞报金、怠报金、滞纳金等及各种罚锾,不得列为费用或损失抵税。

国税局提醒营业人,缴纳各税法所规定之滞报金、怠报金、滞纳金及违反各行政法规,像是因环境污染、食品安全、交通违规等,经主管机关所裁处罚锾,均不得列为费用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