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加码补助设置太阳光电 工厂类建筑物最高50万元
台中市政府推动绿能改善空污,以103至107年太阳光电装置量增长108 MW(千瓩)为准,提出111年光电三倍增计划,截至今年1月,光电累积装置容量已达352.5MW(千瓩),达成率99.8%。为鼓励民间企业进一步设置,经发局今年将针对工厂类建筑物加码补助,每案最高可达50万元,朝光电四倍增465MW目标迈进。
经发局长张峰源说,市府推动太阳光电政策由机关带头做起,102年订定「台中市市管公有房舍设置太阳光电发电系统标租作业要点」,并在去年9月修正标租作业要点,让太阳光电设置地点从公有厅舍屋顶扩大到公有建物及屋顶、公有土地,学校或公园球场、停车场等闲置空间。
根据台电最新数据,截至今年1月,台中光电累积装置容量已达到352.5MW,距离原订定目标353.3MW只差不到1MW。
市长卢秀燕今日于市政会议上肯定市府团队的努力,将滚动调整并订立新目标,提高为「光电四倍增」,希望明年底前,太阳光电累积装置容量达到465MW,全力朝2030年达1GW(十亿瓦)愿景前进。
张峰源指出,台中共有42座公有市场,目前梧栖第一市场等7座公有市场已设置太阳光电,今年起推动「绿能屋顶」计划,将直接遴选适当营运商协助民众设置太阳光电,相较原本受理申请案后再逐案招标,有助提升服务效率,预计今年将再新增11处公有市场装设完成,包括梧栖第二市场、沙鹿市场、清水第一市场等,让太阳能发电比例攀升。
另针对用电大户,市府依照「台中市发展低碳城市自治条例」规定,分三阶段公告,自公告日起 3年内需完成装设契约容量10%以上的再生能源,或采节能措施、购买绿电凭证等方式办理,全市统计共507家用电大户需配合实施,促进绿能发展。
经发局强调,为鼓励企业与民众加入设置太阳光电行列,共同为绿能节能减碳努力,市府继107年、108年编列570万元、去年编列1,540万经费,补助民间设置太阳光电;今年持续加码,总补助经费提高至1,890万元,补助类别包含自用型每峰瓩(kWp)补助1万8仟元,每案补助上限最高为30万元、并联型每峰瓩补助5000元,每案补助上限最高15万元。
另外,符合工厂资格的申请对象,每峰瓩则补助5仟元,总装置容量100峰瓩(含)以下者,每案最高补助30万元,总装置容量101峰瓩(含)以上,每案最高补助50万元。相关补助计划详情请至经发局网站(https://www.economic.taichung.gov.tw)查询,或拨打04-22289111#31424洽张小姐,经费有限,欢迎符合资格者尽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