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拟修订 发展低碳城市自治条例

推动节能减碳,台中市政府举办「2050年净零碳排目标路径」研商会议,预计启动修订低碳自治条例。(中市府提供/林欣仪台中传真)

推动永续城市愿景,台中市政府举办「2050年净零碳排目标路径」研商会,会中针对能源及工业、住商、运输等方向提出零碳路径及策略,也探讨是否修订《台中市发展低碳城市自治条例》,以持续推动再生能源与工业减碳、车辆电动化等,盼实现2050年「净零碳排放」目标。

台中市永续发展及低碳城市推动办公室指出,根据联合国COP26气候峰会的协议,世界各国必须朝向「2030年减排目标」努力,而全世界目前已有136个国家、共234个城市承诺将实现净零排放,台中市长卢秀燕也在去年9月宣示,台中市预定于2050年达到「净零排放」终极目标。

朝净零排放目标迈进,台中市府秘书长黄崇典表示,中市从2014年实施《台中市发展低碳城市自治条例》,朝低碳环境教育、低碳生活及低碳产业、低碳交通、低碳生态等努力,依2050年净零排放目标,未来30年的排碳量必须要最小化,为达到目标,研议修订《台中市发展低碳城市自治条例》。

黄崇典强调,台中市近年积极致力节能减碳,包括推动公部门及用电大户设置绿能、推动无缝转乘的大众运输、提出电动车倍增计划等,不但让全市再生能源接近4倍成长,也在推动友善电动车的环境下,电动机车成长率达224.6%、电动车充电站数量更达2379站。

永续低碳办公室强调,目前市府各部门也评估相关净零路径,包括燃煤锅炉退场、增加再生能源并发展储能系统及要求建筑节效分级与改善、废弃物处理设施转型等,将考量运用环保署碳费设置气候基金提升相关设备效能,未来也将作为自治条例修订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