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人事不适用国营事业法 接管小组决定经营或拍卖
▲中投、欣裕台收归国有后,政院接管小组再决定继续经营或拍卖。(图/东森新闻)
行政院发言人徐国勇6日表示,党产移转跨部会小组今日开会有几个重点,第一、确定中投、欣裕台都是国民党独自拥有的一人公司,对于财产归属国有,要看有无发行股票;如果没有,月底就归属国有,12月30日生效,请经济部迳行登记,撤销原本董监事登记。
徐国勇接着指出,如果有发行股票,要背书转让,如果不交出来,回归适用强制执行法,股票不交出来就失效注销;第二有关于中投、欣裕台现有人事,会不会变成国营事业人员?中投、欣裕台不不适用国营事业法,因为两家公司不是国家为促进经济、主动出资的建设,「员工不会成为国营事业员工,他们适用劳基法规定,会不会资遣,由接管小组决定。」
第三,党产收归国有后,暂时由国产署为管理机关,请行政院长指派接管小组,就中投、欣裕台人事、定位,再行研究,今天会议可以说是移转法的研讨会议,以后要不要拍卖或经营,由院长指定接管小组后,再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