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收手 中止收購新光金
在金管会强烈反对的压力下,中信金昨(廿)日召开董事会,在董事会中作成决议,中止公开收购新光金计划,是自本周一金管会二度表态后,等于向金融市场郑重宣示,即使有敌意并购的法源,但仍秉持「合意优于敌意」的基本态度,这也等于中信金「抢亲」新光金画下句点。
外界关注「新新并」审查进度,公平会副主委陈志民昨日证实,台新金资料已备齐,最快下周立案,等立案后还须卅日工作日审查,将有四大审查重点。
中信金控昨发布重大讯息,仅以「尊重主管机关指示,并经董事会讨论后,本案停止进行」表态。所谓中止收购计划,亦即即使十月九日股东临时会,新新并没过关,中信金也不再提出对新光金的收购。
外界高度瞩目,在中信金退出战场后,目前「新新并」委托书征求的战情变化,尽管赞成派有三大民间委托书征求通路并结合六家券商优势,但反对派这次亦委任龙头券商元大证券作通路,因此即使中信金中止公开收购,反对派仍有一定基本盘,包括新光集团林家大股东第三代林伯翰一直呼吁此次拒绝新新并,因此整个委托书征求战结果和外资动向,仍有待后续观察,估计将在下周五前明朗。
陈志民昨表示,台新金资料已备齐,不过立案还要看内部公文进度,最快可能下周立案。立案后还须卅天工作日,不包括假日,最长可延长到六十日。立案后审查方向,第一是关心结合后市场集中度改变,所造成的市占率改变;第二将从单方效果了解是否造成涨价,如涨价效果高,就更严格审查。
第三,陈志民说,协同效果方面,两金控结合导致竞争者变少,企业间有否签订不竞争协议的可能性;第四会考虑正面效果,因为事业结合组织可降低成本,对于市场是否产生有利的综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