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天坑 楊文科斥檢斷章取義

竹北天坑案昨开庭,检察官言词辩论时,批县长杨文科与县府官商勾结,未排除危险原因就解除停工,如同「猛虎出闸」。杨律师团反驳,复工审查属行政裁量,县长协调,促使丰邑提出一亿元邻损担保金,检方指控对县长是莫大伤害。

竹北「丰采五二○」建案被控涉及偷工减料导致天坑,危及周边安全,检方起诉杨文科等多名公务员涉背弃职责图利丰邑机构,案件进入审理程序的言词辩论阶段,昨庭讯逾八小时。

「若只是被石头绊倒一次尚可理解,但竟连续跌倒五次。」检察官王远志说,依建筑法五十八条,只要工地危害公安,即应勒令停工,须待危害原因消灭后才能复工,但此案却未依法复工。

王远志直指,第一次坍塌出现天坑后,县府依法停工并依监造人改善计划复工,属正常程序;但第二、三次未厘清事故原因、未经专业鉴定即放行复工,隔日再度坍塌。县府未斩断危险原因即解除停工,如同「猛虎出闸」,杨文科成为关键推手,检方呼吁法院严惩。

杨文科律师团强调,第一次复工时未设专案小组,也没有事故原因鉴定报告,因确认安全无虞则可复工,第二、三次复工属行政裁量,不该被认定为图利。

杨文科斥责检方指控是「断章取义」,身为县长,处理公共事件时须面对民代、地方民众与建商等多方压力,自己始终「公开宣誓、依法行政」,县府慎重起见还将案件移送法办,检方断章取义协调过程,他无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