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国外回台爽用健保没了!停复保制度今废止 旅外仍要缴

健保的「停复保制度」今起走入历史,不论出国工作、留学、侨民等族群,即使出国超过6个月都不得先停保再复保。(示意图,报系资料照)

健保的「停复保制度」今起走入历史,卫福部修正《全民健康保险法实施细则》,删除停复保规定条文,不论出国工作、留学、侨民等族群,即使出国超过6个月都不得先停保,返国后再复保,必须要持续缴纳健保费,健保署强调,持续加保缴费义务,才能享有全民健保医疗服务权利。

依照过往规定,旅外台人可用健保「停复保制度」,出国超过半年可办理停保,回国再复保,被各界炮轰是「返台爽用健保」。卫福部修正《全民健康保险法施行细则》,取消健保停复保相关规定,今(23)日起不再受理停保申请案件,国人只要设有户籍,均应持续加保及缴纳保险费,如在国外发生不可预期紧急伤病或紧急分娩,可于当地医疗院所就医,再检具书据向健保署各分区业务组申请核退自垫医疗费用。

卫福部也增订过渡条款,若是于昨(22)日以前办理停保者,当次停保持续有效至返国当日即复保,复保后不再办理停保。石崇良日前受访也表示,过去使用「停复保」的对象包括失踪、出国超过6个月以上的国人,但废除停复保制度后,只要仍有户籍,就应持续缴保费,国人出国期间可藉视讯诊疗取得慢性病处方。

根据健保署统计,目前停保有效者约21万人,包括旅外侨民、出国工作、留学、政府驻外人员、远洋渔船船员等,健保署也估计,此政策上路后,每年可增加23亿收入。

健保署强调,取消停复保规定后,符合加保资格者都应依适法身分办理加保,加保后健保署每月寄送缴款单至投保单位,由投保单位持单缴费。至于以第6类身分在公所加保的民众,健保署会寄送缴款单至被保险人的通讯地址,并请于期限内持单缴纳。

健保署说,居住国外的民众可优先选择「转帐代缴」,申办以存款帐户或信用卡自动扣缴保险费,也可以申请电子缴款单,由健保署寄送缴款单至指定的电子信箱,民众于收到电子缴款单后,选择以信用卡、活期帐户或行动支付(一卡通MONEY、街口支付、台湾PAY)等多元方式缴纳保险费,方便又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