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庆恩案再审遭驳 高检署遗憾将提抗告
台湾高等检察署声请诸庆恩案再审,11日遭高等法院驳回,高检署对此表示遗憾,将提抗告。(本报资料照片)
富商翁茂钟的笔记本记载与多名司法人员涉不当宴饮,高检署追查更发现,银行经理诸庆恩案疑有冤情,日前声请再审,但因诸已于2003年病故,台湾高等法院11日裁定驳回。高检署对此表示遗憾,将提起抗告。
高检署表示,高等法院裁定并未叙明不予采纳检方声请的理由,诸庆恩被诉伪造文书等案件的侦审过程,相关司法人员一再与翁茂钟不当接触,使诸未能获得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审判,二审法院判决有罪后,诸为争取清白请求检察官上诉,最终却因诸死亡,最高院判决不受理,最终未能取得企盼的无罪判决,家属声请再审之途也因而受阻。
高检署强调,司法应是为「人民」而存在,高检署仍将就高院驳回再审的裁定,向最高法院提起抗告,以平抑冤曲。
高院裁定驳回再审声请有4大理由,首先是依法有罪的判决,是以实体上为有罪且已确定者为限,若只是程序上判决,因不具实体之确定力,纵经判决确定,仍不得声请再审客体,诸庆案并不符合法定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