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民众反映路口行人与行车管制号志不同步 警:改行人早开时相
▲竹山警察分局解释「行人早开时相」号志时制设计。(图/记者高堂尧翻摄)
记者高堂尧/南投报导
为消弭「行人地狱」问题,竹山镇大智路与鲤南路号志时制设计日前已调整为「行人早开时相」,不过有不少用路人误以为出现行人与行车管制号志不同步,反映「号志故障」;竹山警分局回应,该设计的目的为减少人车争道,提高行人能见度,以保障「行人优先路权」。
竹山分局解释,所谓「行人早开时相」,即行人绿灯早开措施,意指车辆可行的绿灯亮起前,会先亮行人可先行的小绿人灯号,示意行人先穿越马路;该分局所辖大智路与鲤南路邻近学校、机关及便利商店,用路人数较多,日前已由路权单位南投县交通管理所邀集当地里长及相关单位会勘后,依据行政院通过之《行人优先交通安全行动纲领》完善行人交通环境工程,面对该路口号志有所调整。
竹山分局强调,行人早开时相已是趋势,主要设置于学校、机关等人潮集中处,驾驶人于停等红灯时,呼吁用路人应多一分耐心,视行车号志而起步,行经路口务必慢、看、停,以保障用路安全。
分局提醒,驾驶车辆应遵循「行车管制号志」,行人应遵循「行人专用号志」,请用路人依照用路方式遵循相应管制号志;若未遵循号志管制,汽机车闯红灯将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53条举发,行人闯红灯则依同法第78条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