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育焜洗钱关13年 前妻逃25年不起诉

26年前,前台北县地政局长庄育焜收贿洗钱,案发后服刑近13年,前妻林素妍则逃亡超过25年,已逾通缉时效,获不起诉处分。(游智胜翻摄)

26年前轰动台、港两地,创当时公务员收贿金额最高的台北大学土地征收弊案,前台北县地政局长庄育焜收受前香港丽新集团主席林百欣2亿元贿款后,将其中美金415万多元汇至美国给当时的妻子林素妍;林女遭台北地检署通缉后,一度名列调查局「十大外逃要犯」,但因她逃亡超过25年,已逾通缉时效,北检8日将林素妍处分不起诉。

台北大学弊案发生在1997年,庄育焜是前台北县长尤清的学生,本案爆发时也影响当时的台北县长选举。

检调查出,庄育焜违法变更三芝乡土地使用分区,另在台北大学征收案中,高价征收三峡大来纺织厂土地,收贿港币5500多万,图利港商林百欣。庄将美金415万3000多元,透过前妻舅林锦荣洗钱汇到美国交给妻子林素妍使用。

2009年庄育焜被判刑12年、罚金5000万元确定;同年3月,他在父亲桃园坟前祭拜时被调查局拘提到案,发监执行,2011年高院裁定庄应执行有期徒刑19年。2015年3月,庄因本案曾遭羁押近7年,加上服刑时间,累计已超过12年10月,矫正署2015年核准庄假释。

庄服刑期间,以林素妍逃亡美国多年,对他不闻不问,诉请离婚获准。庄育焜26年前处心积虑,透过前妻、前妻舅在美洗钱收贿,案发后身陷囹圄近13年,妻子也落跑美国改嫁,真所谓人财两失。

但检调发现,林素妍早在法院判准离婚前,就跟美国人结婚,取得在美居留资格,因此难以逮回林女及追回赃款。由于林女通缉时效25年,检调一直无法将她缉捕到案,林女通缉时效去年完成,北检昨将她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