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殺母後病死 陸配妻分不到遺產
新北市五股区贸商眷村两年前发生逆伦命案。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判决指出,于男(五十四岁)患有肝癌末期,长期待在家里没工作,生活经济来源全靠父母的存款与家产,没钱就向父母伸手讨要,是邻居与亲友眼中的啃老族。
二○二二年八月一日,于男又为了钱与母亲(七十三岁)爆口角,竟徒手用力掐住母亲颈部十至二十分钟,一小时后,又以徒手掐住母亲颈部五分钟,造成母亲呼吸衰竭当场死亡。
于男发现铸下大错,为逃避责任,拿水果刀割腕、割颈,甚至自戳胸口欲与母亲同归于尽,自残完后一度昏迷,到隔天早上醒来,发现自己还活着,打电话向出所自首。新北检依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起诉于男,法院审理期间,于男因病死亡,法院谕知不受理判决。
姚母家属担忧,于男所娶的肖姓陆配争夺家产,请求确认肖女继承权不存在。新北地院考量,死者生前曾表示于男不得继承任何财产,因而丧失继承权,其配偶亦失权无法继承遗产,判决肖女继承权不存在,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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