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男心情差骑脚踏车乱逛还点火 「38」字样露馅了
台中市大安分驻所副所长李志权、警员许顺炎日前执行巡逻勤务时,接获值班通报大安区中庄里兴安路路边有一辆自小货车不明原因起火燃烧,抵达后发现现场「不寻常」,且疑点重重,当时看见一名身着红底白条POLO衫、背后有黄色38字样的男子,在旁闲逛看热闹,身上散发浓厚酒气,但火势扑灭后,就不见踪影。
当时警员迅速赶抵现场,发现小货车已陷入火海,并立即通报大安消防分队派遣消防车及人员到场灭火,所幸现场无人员受伤,只有车辆烧毁。
警员随后调阅附近监视器,并积极比对厘清,发现有1男子骑乘脚踏车在现场来回徘徊涉有重嫌,其穿着与火场现场可疑男子吻合,经请大安消防分队提供到场灭火2辆消防车影像协助调查侦办,发现就是辖区列管治安人口的林嫌。
近日警员到林嫌家约谈,但他对于员警的到访早有所备,经李副所长等2员提供影像撷取其身着POLO衫背后有黄色38字样照片,他才当场坦承。全案依公共危险罪嫌移送台中地检署侦办。
林嫌表示,平日以打零工维生,因有酒瘾,所以常常酒醉至无法工作,犯案当日系因酒后心情欠佳,所以骑乘脚踏车四处游荡,骑至大安区中庄里兴安路时,发现路边有一辆自小货车且四处无人,一时兴起拿打火机点燃小货车后车斗易燃物,并立即逃离现场,直到消防车到场灭火时,再到现场看热闹,发现员警已不时注意着围观民众,就立即离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