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是今非 无知还是无耻

(图/本报系资料照)

针对民进党政府的行政专断,在野党提出多项国会改革方案,包括如何强化调查权,特别是官员的藐视国会举止。执政党对此的基调是违宪扩权,党籍立委更危言耸听,胡言「一般平民百姓也可能吃上藐视国会罪」、乱语「传唤民间企业私设刑堂」,学者更是附和这是立法权侵犯行政权、将会天下大乱云云,果真如此?

国会的功能在于立法及监督行政,而非局限于选民服务或民意反映。异于行政部门的内部调查或司法办案调查,国会调查主要针对法案的规画及执行,分别称为立法调查、监督调查;另外,除了人事同意、条约核准,美国国会往往也会针对人民关心的重大议题展开调查,如喧腾一时的水门事件、伊朗军售案。

调查权的落实在于召开听证会,听取官员、专家及热心事件相关人士看法,并要求提供相关档案资讯,甚至于必要时到现地进行调查听证。美国国会的攻防战在于委员会的听证会,官员不敢敷衍了事。台湾立法院虽有质询,有口无牙,顶多媒体秀;至于委员会更是行礼如仪,官员爱来不来、实问虚答,莫可奈何。

以美国为例,大家比较熟悉的是官员的作证,譬如国务卿、国防部长的证词往往代表政府的官方立场。证人的传唤当然有一定的程序,除非有正当的理由,各部门不会放弃陈述立场的机会;至于民间人士的邀请,主席一定兼顾朝野平衡,特别是事先征询意愿、保护个人隐私权,必要时则闭门举行、纪录涂黑公开。

在戒严时期,国际人权团体风闻异议分子有可能入狱,救人方式就是拜托美国国会议员邀请前往作证,譬如张金策及吴铭辉。美国总统卡特倡议人权,「告洋状」是不得已的手段,主要请托众议院外交委员会亚太小组主席索拉兹,包括美丽岛事件、江南案、陈文成案。国人耳熟能详的外交官卜睿哲是他的助理出身。

对台湾比较关心的还有众议员李奇、参议员裴尔与爱德华‧甘乃迪,索拉兹自诩是支持台湾民主的「四人帮」。在《台湾关系法》立法过程,国民党政府派人到华府游说,台湾人关注人权条款,曾任职国会的蔡武雄称「亦敌亦友」的合作;张旭成以专家身分获邀提出「新加坡模式」,当天代理主席是现任总统拜登。

大体而言,民主国家的藐视国会还须由司法论罪,绝非议员可以拿来公报私仇。美国国会自从开国以来就有调查权,总统或许会以行政特权、国家机密抗拒,联邦最高法院不以为然。民间人士当然不会无端找路人甲来,譬如政府的外包商或施政相关的民营企业;至若于提供与他国合约书或财报帐册,那是夸大其辞。

台湾将近半世纪的民主化,最早向美国国会提供证词的是党外人士郭雨新,民进党相关人士包括彭明敏、蔡同荣、陈唐山、罗福全、施明德等。往生的立委蔡同荣在马英九总统时期提过藐视国会罪,连署诸公如今安在?民进党昨是今非、自我否定、忘掉初衷,竟还厚颜夸夸其谈与时俱进,更不用说自甘侧翼的所谓学者。(作者为政治学者、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