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应该说饮,或喝。然而我们南方人都叫吃。古诗中有“吃茶”,那么酒也不妨称吃。说起吃酒,我忘不了下述几种情境:
二十多岁时,我在日本结识了一个留学生,崇明人黄涵秋。此人爱吃酒,富有闲情逸致。我二人常常共饮。有一天风和日暖,我们乘小火车到江之岛去游玩。这岛临海的一面,有一片平地,芳草如茵,柳荫如盖,中间设着许多矮榻,榻上铺着红毡毯,和环境作成强烈的对比。我们两人踞坐一榻,就有束红带的女子来招待。“两瓶正宗,两个壶烧。”正宗是日本的黄酒,色香味都不亚于绍兴酒。壶烧是这里的名菜,日本名叫tsuboyaki,是一种大螺蛳,名叫荣螺(sazae),约有拳头来大,壳上生许多刺,把刺修整一下,可以摆平,像三足鼎一样。把这大螺蛳烧杀,取出肉来切碎,再放进去,加入酱油等调味品,煮熟,就用这壳作为器皿,请客人吃。这器皿像一把壶,所以名为壶烧。其味甚鲜,确是侑酒佳品。
用的筷子更佳:这双筷用纸袋套好,纸袋上印着“消毒割箸”四个字,袋上又插着一个牙签,预备吃过之后用的。从纸袋中拔出筷来,但见一半已割裂,一半还连接,让客人自己去裂开来。这木头是消毒过的,而且没有人用过,所以用时心地非常快适。用后就丢弃,价廉并不可惜。我赞美这种筷,认为是世界上最进步的用品。西洋人用刀叉,太笨重,要洗过方能再用;中国人用竹筷,也是洗过再用,很不卫生,即使是象牙筷也不卫生。日本人的消毒割箸,就同牙签一样,只用一次,真乃一大发明。他们还有一种牙刷,非常简单,到处杂货店发卖,价钱很便宜,也是只用一次就丢弃的。于此可见日本人很有小聪明。且说我和老黄在江之岛吃壶烧酒,三杯入口,万虑皆消。海鸟长鸣,天风振袖。但觉心旷神怡,仿佛身在仙境。老黄爱调笑,看见年轻侍女,就和她搭讪,问年纪,问家乡,引起她身世之感,使她掉下泪来。于是临走多给小账,约定何日重来。我们又仿佛身在小说中了。
又有一种情境,也忘不了。吃酒的对手还是老黄,地点却在上海城隍庙里。这里有一家素菜馆,叫做春风松月楼,百年老店,名闻遐迩。我和老黄都在上海当教师,每逢闲暇,便相约去吃素酒。我们的吃法很经济:两斤酒,两碗“过浇面”,一碗冬菇,一碗什锦。所谓过浇,就是浇头不浇在面上,而另盛在碗里,作为酒菜。等到酒吃好了,才要面底子来当饭吃。人们叫别了,常喊作“过桥面”。这里的冬菇非常肥鲜,什锦也非常入味。浇头的分量不少,下酒之后,还有剩余,可以浇在面上。我们常常去吃,后来那堂倌熟悉了,看见我们进去,就叫“过桥客人来了,请坐请坐!”现在,老黄早已作古,这素菜馆也改头换面,不可复识了。另有一种情境,则见于患难之中。那年日本侵略中国,石门湾沦陷,我们一家老幼九人逃到杭州,转桐庐,在城外河头上租屋而居。那屋主姓盛,兄弟四人。我们租住老三的屋子,隔壁就是老大,名叫宝函。
他有一个孙子,名叫贞谦,约十七八岁,酷爱读书,常常来向我请教问题,因此宝函也和我要好,常常邀我到他家去坐。这老翁年约六十多岁,身体很健康,常常坐在一只小桌旁边的圆鼓凳上。我一到,他就请我坐在他对面的椅子上。站起身来,揭开鼓凳的盖,拿出一把大酒壶来,在桌上的杯子里满满地斟了两盅;又向鼓凳里摸出一把花生米来,就和我对酌。他的鼓凳里装着棉絮,酒壶裹在棉絮里,可以保暖,斟出来的两碗黄酒,热气腾腾。酒是自家酿的,色香味都上等。我们就用花生米下酒,一面闲谈。谈的大都是关于他的孙子贞谦的事。他只有这孙子,很疼爱他。说“这小人一天到晚望书,身体不好……”望书即看书,是桐庐土白。我用空话安慰他,骗他酒吃。骗得太多,不好意思,我准备后来报谢他。但我们住在河头上不到一个月,杭州沦陷,我们匆匆离去,终于没有报谢他的酒惠。现在,这老翁不知是否在世,贞谦已入中年,情况不得而知。
最后一种情境,见于杭州西湖之畔。那时我就居在里西湖招贤寺隔壁的小平屋里,对门就是孤山,所以朋友送我一副对联,叫做“居邻葛岭招贤寺,门对孤山放鹤亭”。家居多暇,则闲坐在湖边的石凳上,欣赏湖光山色。每见一中年男子,蹲在岸上,向湖边垂钓。他钓的不是鱼,而是虾。钓钩上装一粒饭米,挂在岸石边。一会儿拉起线来,就有很大的一只虾。其人把它关在一个瓶子里。于是再装上饭米,挂下去钓。钓得了三四只大虾,他就把瓶子藏入藤篮里,起身走了。我问他:“何不再钓几只?”他笑着回答说:“下酒够了。”我跟他去,见他走进岳坟旁边的一家酒店里,拣一座头坐下了。我就在他旁边的桌上坐下,叫酒保来一斤酒,一盆花生米。他也叫一斤酒,却不叫菜,取出瓶子来,用钓丝缚住了这三四只虾,拿到酒保烫酒的开水里去一浸,不久取出,虾已经变成红色了。他向酒保要一小碟酱油,就用虾下酒。我看他吃菜很省,一只虾要吃很久,由此可知此人是个酒徒。此人常到我家门前的岸边来钓虾。我被他引起酒兴,也常跟他到岳坟去吃酒。彼此相熟了,但不问姓名。我们都独酌无伴,就相与交谈。
他知道我住在这里,问我何不钓虾。我说我不爱此物。他就向我劝诱,尽力宣扬虾的滋味鲜美,营养丰富。又教我钓虾的窍门。他说:“虾这东西,爱躲在湖岸石边。你倘到湖心去钓,是永远钓不着的。这东西爱吃饭粒和蚯蚓,但蚯蚓龌龊,它吃了,你就吃它,等于你吃蚯蚓。所以我总用饭粒。你看,它现在死了,还抱着饭粒呢。”他提起一只大虾来给我看,我果然看见那虾还抱着半粒饭。他继续说:“这东西比鱼好得多。鱼,你钓了来,要剖,要洗,要用油盐酱醋来烧,多少麻烦。这虾就便当得多:只要到开水里一煮,就好吃了。不需花钱,而且新鲜得很。”他这钓虾论讲得头头是道,我真心赞叹。这钓虾人常来我家门前钓虾,我也好几次跟他到岳坟吃酒,彼此熟识了,然而不曾通过姓名。有一次,夏天,我带了扇子去吃酒。他借看我的扇子,看到了我的名字,吃惊地叫道:“啊!我有眼不识泰山!”于是叙述他曾经读过我的随笔和漫画,说了许多仰慕的话。我也请教他姓名,知道他姓朱,名字现已忘记,是在湖滨旅馆门口摆刻字摊的。下午收了摊,常到里西湖来钓虾吃酒。此人自得其乐,甚可赞佩。可惜不久我就离开杭州,远游他方,不再遇见这钓虾的酒徒了。
写这篇琐记时,我久病初愈,酒戒又开。回想上述情景,酒兴顿添。正是:“昔年多病厌芳樽,今日芳樽唯恐浅。”
家乡菜味
烹调是一种艺术。同样的原料,做出来的食品有可口与不可口的分别,这中间,厨师的手艺见高低了。
我们家乡有句谚语,“三辈乡宦,才会穿衣吃饭”。可见,吃饭穿衣小事,其中大有文章。
某个省份、某个地区,产生某种名菜,这不但有历史渊源,而且和政治、经济条件、物产的特殊性,特别是与厨师的高超手艺分不开的。
山东是齐鲁之邦,文化发达较早,海陆物产也极为丰富,所以对吃格外讲究。两千年前,孔老夫子就说:“食不厌精。”山东菜是富有特别风味、享誉全国的大菜系之一。北京的“东来顺”“同和居”“丰泽园”,是人人皆知的。
我生长在农村,对吃的东西从来不讲究。既没有研究过食谱,更不用说按谱实践了。话虽这么说,但对外乡、外省的某种菜和它的吃法,却留下了相当深刻的记忆。
我的故乡,离海边不远,早晨从红石崖出海的鲜鱼,第二天一早就可以出现在附近的集市上。鱼类是极多的,银刀鱼(带鱼)、黄尖鱼、加吉鱼,名色不一。黄尖鱼,细小多刺,味却极美,煎着吃之外,还可以晾晒出来作为酒肴,这种鱼,在别处很少见到。加吉鱼,煮得半熟时,加上藤蒿菜,鲜美极了,成为我县名菜之一。这种鱼北京有时也出现,价钱相当贵,不为人所知。我每次想到“藤蒿熬加吉鱼”,就想起古人莼鲈之思的故事。